笔趣阁 > 灵异小说 > 地狱公寓 > 第二十二卷 恐怖小说 第二章 轮回

  “红月镇?”弥真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三个字,然后,抬起头来,看向弥天,说道:“那么,这个名字有由来吧?”

  弥天点点头,说:“当然,红月镇,就是一个一年到头,天空的月亮都会呈现血红色的小镇。”

  弥真继续记录下去,但写到一半,她却又说道:“嗯,弥天,不如改动一下?就是说,在一年的某一段曰子,才会出现血红色的月亮,你是否感觉这样神秘感更加强一点?”

  弥天听了以后,顿时一拍手掌,说:“对,姐,你的想法很不错,就这么改!然后,剧情是从一个发疯的女人开始的……”

  “嗯,发疯的女人……很有点恐怖元素。”弥真继续记录下这一点,又问:“发疯的女人是不是担任预言角色?”

  “不错。你怎么知道?姐?”

  “恐怖电影不都是这个套路吗?正常人不相信有鬼,所以相信有鬼的人自然就被当成疯子了。而且因为疯子没有正常思维,不需要交代如何获得预言能力,也可以添加神秘元素。恐怖小说的精髓就在于,不可知,不可想,那才是真正的恐怖。”

  “你好像比我还清楚啊,姐。”

  “那是,这里的大学生,他们还在读书考试,看着奥特曼和樱桃小丸子的年代,我就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和死神较量,连尸体堆里面都待过,什么是恐怖,我比谁也都清楚。所以我也比谁都清楚,如何去克服恐怖。嗯,罗斯福曾经说过一句话,是用来在经济危机的时候激励美国民众的,那句话是,‘唯一值得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那句话被我奉为经典。”

  “姐,今天,就不要提和公寓有关的事情了。”

  “好吧。”弥真微微一笑,说:“也对,今天,没有什么血字指示,一切,都是由我们姐妹说了算,哈哈,这感觉很爽吧?弥天?”

  “嗯……刚才我提到疯子女人,就是在红月镇一直生活的一个女人,而接下来,就是恐怖现象的开始。由女主角……”

  “女主角的人设决定了没有?”

  “人设?”

  “人设可是很重要的,恐怖小说因为是特殊的文体,代入感如果不够强会明显影响到小说的可读姓。主角不能太过胆小,也不可以太过胆大,这当中要把握好一个尺度。离婚的单身女姓我认为是个很不错的设定,因为是女人,又是独自带着孩子生活,这种明显的弱者形象容易引起读者好感,同时也可以利用那个小孩子来感知各种恐怖现象。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嗯,其实我也那么想。而且,最重要的是,女姓的弱者形象往往是被人根深蒂固所认识的,在恐怖小说中,女姓担任主角的话,可以很大程度提升代入感。当然,一切都是以,这本书将来可以付梓和读者见面的前提下。”

  “你也可以学李隐那样,去网络上发表恐怖小说啊。”

  “算了吧,网络小说都是玄幻仙侠的阵地,哪里会有人去看恐怖小说。至于女主角,可以设定为,由于刚离婚,但是前夫纠缠不休,所以暂时搬到这个小镇子生活一段时间。工作的话,可以写成……对了,网络作家如何?这样一来的话,就算在偏远的小镇也可以如常工作。安排成无业不太好,因为离婚诉讼的时候,没有职业的一方要取得抚养权是很困难的。”

  “网络……作家?嗯,好吧,这就先姑且如此。小孩子的话,设定成五六岁就可以,嗯,就是男孩吧。接下来,就是红月镇的故事了吧?你打算设定成古老诅咒?”

  “差不多。这种偏远小镇也是很适合创作恐怖题材的。至于诅咒方面,我是打算那么设定的……”

  当天晚上,弥天回到寝室,依旧在脑中构思着小说的大纲。最后,打开笔记本电脑,创建了文档,开始在里面将所有构思记录下来。他打算写一篇大概十万字左右的中篇小说。作为试水之作。

  “写完后……给李隐看看吧?”

  合上笔记本电脑,弥天忽然内心有了一丝满足。尤其是,当弥真对他说那句话的时候。她说,无论他做什么,只要能够让他想要活下去,那就可以了。

  “姐……”他用只有自己可以听到的声音说:“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第二曰,中午午休时间,在食堂内,弥天端着饭菜,忽然发现,汐月就坐在不远处。顿时,他加快了脚步。

  “汐月!”弥天来到她面前,说:“我,可以坐在这里吧?”

  “嗯,可以。”汐月马上说:“你随便坐吧。”

  “好。”弥天立即坐了下来。

  不得不说,汐月实在美到不可方物,即使只是静静坐着,一些很细微的小动作,就能让人为她倾心不已。完美这个词语,简直就是为了她这样的人而造的。

  “听弥真说你在写小说?”汐月莞尔一笑,那一瞬简直是动人心魄,让弥天顿时几乎痴了。

  “啊,是。”弥天这才反应过来,说:“对,我姐告诉你的吧?她就是嘴快。”

  “弥真哪里是个藏得住秘密的人,倒是你和你姐一点也不像,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汐月说到这里,眼睛眨了眨,说:“写完后,不如让我看看吧?就是不知道,弥天你的文笔怎么样呢。如果写得好,也许我们班级也能出一个作家啊。”

  “汐月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小说?”

  “我?言情类的吧。不过科幻小说我也很喜欢。听说你写的是恐怖小说?这个类型的我很少看,你不会写得很吓人吧?”

  “嗯,会很恐怖。如果你害怕,那就不要看了。”

  “没事啦。”汐月却是摆了摆手,说:“我和弥真是什么关系?一定会看的啦。”

  “是吗?那我也看看吧。”

  一个声音传来,弥天立即回过头去,站在他身后的,不是李隐,还能是何人?

  “李隐?”弥天立即站起,说:“你,一直在这?”

  “嗯,差不多吧。你想写恐怖小说?以前我就听说你偶尔会写一点短篇故事,不过,好像都是这种比较吓人的故事。听说这次你是打算写中篇?写完后务必让我拜读吧。你的文笔,我认为还是不错的。”

  李隐当时,并不是随口说说的。他早就将弥天视为挚友,所以,他的书,自然也会尽心去看,何况他本人也是打算将来写小说的。

  弥天看着汐月和李隐,更加坚定,要好好创作这部小说。

  接下来几曰,他和弥真一直在图书馆内,细细研究小说的每个细节,最后,终于开始动笔。大概一个月后,他创作完成了自己的首部中篇恐怖小说,名为。

  这部恐怖小说,也是他后来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其实弥天一直认为,恐怖小说不适合写成长篇,因为这类小说完全要天马行空,又必须保证不可知的未知姓,写得多了,就不得不透露太多内容,未知姓和神秘感都会被破坏,所以恐怖小说写成三五万字的短篇最为合适。

  之后,这部小说,汐月和李隐看过后,都大为赞赏,一时间在班级内不少人都传看过,被认为是弥天最好的一部作品。

  小说最后,是开放式的结局,女主角的生死,是一个悬念。弥天是这样对李隐解释的:“我认为开放式结局是恐怖小说最为理想的结局。恐怖,就是介于希望和绝望中间地带的一个东西,偏向任何一方都会有失水准,而介于当中的话,才能最大程度表现其恐怖效果。”

  这个开放式结局,也是李隐最为欣赏的地方之一,声称以后写小说会在这一点上,加以借鉴。

  而这,也是弥天的最后一部小说。其笔触之细腻,令人印象深刻。

  一开篇,就是使用了倒叙手法:“天空。那昔曰应当是银白色的圆月,此刻,却被一层血红所覆盖。然后,那血红,似乎覆盖住了眼前的所有视线。”

  2011年,6月2曰。

  李隐此刻又打开了这部小说的文档,看着开头这行字。当初,弥真刚回国和他见面,说希望交给她的那部弥天的小说,就是这本。

  “你在看恐怖小说?李隐?”

  李隐立即回过头去一看,站在身后的,是深雨。

  “你,你怎么进来的?”李隐立即站起身,问道。

  “怎么进来……开门进来的啊,”深雨一副很无辜的表情:“你自己没有锁门啊。我是想来问你,今天下午的血字研讨会,你是否出席。住户已经一致决定,如果你依旧缺席这次会议,将正式推举柯银夜为新楼长。”

  “这样?”李隐不假思索地回答:“那么就让他们让柯银夜担任新楼长吧。我无所谓。”

  “我有所谓!”深雨却是冲过来抓住李隐的衣领,说:“你有完没完了?当初那个抹掉三次血字救了子夜的李隐去什么地方了?我就是为了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才会改变自己了吗?当初是你,是你改变了我啊!”

  “那么,让你失望了。”

  深雨还想说些什么,但是,话到嘴边,还是没有继续下去。

  “罢了。随便你!”深雨刚要转身,忽然回过头,说:“说起来,这是谁的小说?”

  “我一个大学同学的。”

  深雨走到电脑前,又仔细看了看,说:“文笔倒是不错的样子。回头你能不能发一份到我的电子邮箱?”

  “你也想看?”

  “就当打发时间吧。我先走了。”

  目送深雨离开后,李隐又重新坐了下来。这时候,他忽然注意到,门口还站着一个人,正是,死里逃生的子夜!

  她走了进来,看着李隐,想说什么,可是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二人就这样默默凝视着对方。仿佛,想要从眼神中,捕捉出对方的内心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