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竖瞳 > 第五十二章猴圣大人

  小小一向不是很善于同陌生人打交道,这也是刚才她不愿意同云朵过来这边的原因。

  对面那个胖子垂涎的表情使小小感到好笑,好在她见惯了别人盯着她,倒也并不生气。而云朵的两个警察同事看起来就正直多了,他们虽然也吃惊于自己的容貌,但还是很有礼貌地把视线移向别处,隔会一儿才偷偷看一看自己。

  只有对面这个姓瞿的记者,他脸部线条硬朗,相貌英俊,浓眉下的眼睛亮得惊人,似乎能够一眼看穿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只在刚刚看到自己时露出一丝微不可察的惊艳的表情,随后就把眼光移到面前的食物和旁边的黑猫身上。

  小小不禁对他产生了好奇之心:难道自己的吸引力还不如一堆垃圾食品和一只猫?

  随着瞿南的眼光,她不禁也对这只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云朵回去把两人的餐盘端过来,又去买了些吃的。等她回来的时候,几个人已经是谈笑风生了。

  不过,这谈笑风生指的是胖猴和李小虎两人,因为小小始终在羞涩地笑着,眼睛好奇地看着黑猫,想摸又不敢摸的样子。

  袁锋锐似乎在陌生的女性面前很放不开,一直没有说话,而瞿南则是因为刚才她摆架子不过来,现在也不愿放下身段去讨好她。

  瞿南心里隐隐还有一个小心思——这小小长得这么漂亮,估计走到哪儿讨好她的人都不会少,自己表现得冷峻高傲点,说不定更能吸引美女的注意力呢?

  但谁也没想到,无论是热情洋溢还是冷峻高傲,魅力都没有一只猫来得大。

  看到云朵回来,小小露出一个腼腆的笑:“这就是你说的通灵猫?”

  黑猫扯了扯耳朵,挺起胸膛,心道:“这名字我喜欢!”

  云朵尴尬地笑了笑,其实通灵猫什么的,是她刚才为了把小的,她并没有想到,自己随口胡诌的这个名字倒也符合这只黑猫的一部分特征。

  这会儿看到小小把这名字当真了,也只好圆上这个谎:“这只猫是很厉害的啦,不过咱们跟它不好沟通。其实不如这样,这位瞿南瞿记者,就是《心慌慌》杂志社的大记者,他经历过很多灵异事件,懂得很多,我的意思是,让他帮你看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瞿南明白了,这位大律师小小不知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情,现在是有求于自己来着。

  如果这是个男人,就凭她刚才那股骄傲劲儿,瞿南也不会理她。可眼前的大美女漂亮深邃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自己,粉嫩红润的嘴角挂着一个羞涩的笑容——瞿南立刻就原谅她了——人家女孩子刚才可能是害羞害怕吧?哪一个正常的女孩见了胖猴这种色狼不害怕?

  胖猴又一次跳了出来:“小小小姐,有什么事你尽管说,我对灵异事件有很深的了解,那篇傻**庄就是我写的。”

  这无耻的家伙!

  瞿南心里又气又笑,却不好当着大伙的面和他内讧,为那篇稿子的署名权争论一番。他下定决心,以后不管胖猴怎么磨,怎么威逼利诱,坚决再不给他署名!

  小小眨着大眼睛,有些害羞地看看瞿南,再看看胖猴,最后视线停在云朵身上:“朵朵,究竟哪一个是南征呢?”

  云朵正要答话,胖猴已经抢过话题:“那篇稿子南哥在中间也帮了一点点小忙,其实,”他竟然难得地有一点脸红:“瞿南就是南征啦,不过我俩的合作一向是以我为主的,我就是那个候圣啊。”

  小小一看就是个实在孩子,她摇摇头:“我知道南征,但没听说过候圣。”

  胖猴:“……”

  其他几人憋笑憋得都快憋出内伤了。黑猫低着头,嘴角隐约勾起一道弧线,心道:“老子总算跟对人了,跟了南哥,没跟这猴剩!听听这名字叫得,猴子剩下的,比蓝猫剩还要傻几分!”

  如果胖猴知道这黑厮在心里如此腹诽他的笔名,非得跳起来和黑猫来一场猴猫大战,分出个你死我活不可。

  其实当初人胖猴取这个笔名也是经过深思熟虑,颇费了一番心思的。只是俏眉眼做给瞎子看,被黑猫理解成和蓝猫剩一个档次了。

  好容易磨得瞿南给他个上杂志出名的机会,胖猴可是绞尽脑汁,煞费心机地想了半天,才想到这么一个笔名。

  自己姓候,候家祖上可是有一个大大有名的人物,三界之中无论人神佛统统闻之而丧胆的齐天大圣!

  胖猴想了,自己的笔名叫候圣的话,第一,本身的候姓点出来了,光宗耀祖。(他只记得齐天大圣是只猴子,却忘了此候非彼猴,而齐天大圣也不姓候而姓孙。从这个角度来看,赵某山说得没错,没文化真可怕。)

  第二,圣这个字一看就很有气势,顶天立地,豪华大气。

  出于这两个考虑,胖猴先生给自己取了这么个高端大气的笔名,自觉好记又霸气,令人耳目一新过目不忘,却没想到小小完全不买账,竟然听都没听说过。

  眼看胖猴脸色通红,吃瘪也吃得差不多了,瞿南忍着笑主动岔开话题:“夏律师,你遇到了什么事情,能说来听听吗?也许我们能帮你出个主意?”

  说起这个,小小粉嫩的脸上笼上了一层忧色:“南记者,你叫我小小就好。是这样的……”

  小小是今年的七月从英国回到国内的。

  由于她独立生活惯了,她的父母早就在国内为她买好了房,就在市里的左岸望江小区。

  小小很快地找到了工作,并且做得有声有色。女孩子工作之余看看书,上上网,闲暇时也出去玩一会儿,日子过得像任何一个时尚女郎一样,开心又快乐。

  怪事发生在十月中旬。

  小小喜欢旅游,但她不喜欢随团走,而是经常一个人背个包包,随心所欲走到哪儿算哪儿地自助游。

  十一长假期间,她独自一个人背着个大旅行包去云南旅行了一趟。回来后没多久,就发现自己出了问题。

  小小清楚地记得,那是从云南回来的第四天。

  她像往常一样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已经是天光大亮,明晃晃的太阳悬挂在对面楼的楼顶上。

  有十几分钟的时间,小小弄不清楚自己是在哪儿,现在是什么时间。

  她呆了几分钟,才明白自己是在家里,接着看了看手表,小小吃惊地发现:竟然已经是午后一点了。

  她记得昨晚自己是十点半上床睡觉的,睡前还定好了闹钟——当时是定在六点半开始闹铃,每十分钟响一次,共响三次。

  看看外面太阳的位置,她排除了手表坏了的可能性。那就是自己一觉睡到午后一点了。为什么自己没有听到闹铃声?或者,闹钟响了,自己睡得太死,没有醒来?

  小小的生物钟一向准时。这还要感谢在英国时养成的习惯,那时她每天六点半起床去跑步。

  对她来说,定闹钟只是以防万一。事实上,不论头一天多晚睡觉,每天清晨六点半左右,她都会准时醒来。

  自己竟然会一觉睡到午后一点,错过了吃午饭的时间,小小觉得真是不可思议。

  肚子饿得咕咕叫,小小决定还是先去填饱肚子。至于睡过头的事儿,她解释为自己太累了。

  因为出去旅行了几天,所以手头攒下了一大堆工作,回来后一直都忙着处理这些工作,几乎没怎么好好休息。

  好在小小的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即使一上午没去上班,也没有人来啰嗦她,只是攒下的工作又多了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