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路过金庸世界 > 第六十七章 大宝藏

  路过百思不得其解。这只鹦鹉太奇怪,奇怪到他再睁只眼闭只眼也无法置之不理。他莫名其妙在梦里就穿越了,这只奇怪的鹦鹉居然能与他一起穿越,莫非有什么机关?难道真是有什么穿越系统,而这个鹦鹉就是系统的一环?

  他把那只鹦鹉翻来覆去地检查一遍,但怎么看也是只普通的鹦鹉。错了,若是只普通的鹦鹉,还可以让它说说话来判断它是从哪里来,偏偏居然还是个哑巴。

  算了,算了,这么认真地去揣测一只鹦鹉的心思,他也算是奇葩。想不出来索性就不想了,他在当地又逗留了一天,依然没见凌退思的大船追来,也或者是追过头,被他看漏了。总之,到了第二天,舟子醒了,他们再次上路。

  这一路没再遇到什么危险,非常顺利地到了江陵府,当时正是满天晚霞收尽的时候。路过弃舟登岸,雇了一辆马车代步。他没有进城投宿,只在城外的村庄借住。

  古代武侠里的民风果然是淳朴,敲敲门就有人开门,嘴乖叫一声“老丈人”,老丈人自然就引人进门,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民宿。哪像今天?随随便便你敢敲别家的门么?运气好人家误以为你是送快递的,因此开门了。但你敢跟人说想今晚借宿么?嗯,敢说就得敢承担后果。

  路过还胡乱想着时,老丈人已经将他引进了屋,虽然住宿条件不怎么好,但求来的白住还挑剔,那就是自己的毛病了。

  丁典已经清醒了,只是一身伤还未痊愈,非常虚弱。路过把这两日发生的事情简略地跟他说了一下,当然省略了凌退思许婚那一段。丁典自是非常感激,对凌退思居然利用自己的女儿也是唏嘘不已。

  想起凌霜华的情意,路过实在是非常好奇。这半年来,丁典每夜不间断去给凌霜华送花,虽说与原著的“去凌霜华窗外看花”有些出入,但大体上大同小异,怎么会出现这么荒谬的结论?他连见都没见凌霜华两次啊,难道是后来他“英雄救美”,所以美人想以身相许?

  大概是他欲言又止、欲言再止的态度太过明显,丁典察觉到了,问:“路兄弟,你想说什么?哥哥这条命是你救的,你想知道什么都但说无妨。”

  丁典以为他也在好奇连城诀么?

  路过笑了一笑,感慨道:“有些为难啊。凌小姐这一走,下次见面我们就是彻彻底底的敌人了。丁兄弟,你道若再见到凌退思,我们该怎么办?”

  丁典稍微愣了一下,无力地叹了一口气,又闭上了眼睛,道:“大丈夫恩怨分明,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路过有些诧异丁典会这样说,毕竟当年的丁典可是对穿他琵琶骨、囚禁他长达七年、每月严刑拷打不断、最后还用金波旬花毒死了他的凌退思,只简简单单回了一句:“看在霜华的份上,我不与你追究了。”

  这是何等的云淡风轻,爱情至上。

  但再想一想,他也想明白了。事情未到时,谁都能理智地说出“恩怨分明”,但真正事情发生了,却往往是感情在做决定。丁典估计就是这种典型。

  其实路过还有一点没有想到。若只有自己,丁典当然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不去计较什么恩怨不恩怨,但现在他们里头是路过在主导,他只是路过的拖累,若说一句“一笔勾销”,那完全是在拿别人的功劳做人情、显道德,纯粹站着说话不腰疼,还给路过增加压力和危险。

  丁典是君子,路过那绝对是该送人情时,绝不会手软的人。

  “你说得对,大丈夫是该恩怨分明。但看在凌小姐的面上,放他一马也无所谓。留人一条路,见面好说话。”

  说到底,凌退思与他们没什么恩怨。至少再过几天,那绝对是井水不犯河水了。真正谁有恩谁有怨,那还难说得很。

  丁典再次感受了路过的胸襟与大度,心服口服地闭目歇息了。

  路过又去检查了一下那只鹦鹉的伤势。没办法,现在他周围全是伤病,就他这个大夫最命苦了。出乎意料的是,从上次被鹦鹉“疑似”吸去内力之后,他对这鹦鹉没再怎么照顾,但它背上的伤却反而在愈合。

  他细琢磨了一下。神照经练成之后有起死回生的功效,所以当年狄云自杀都死透了,丁典也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救活一个人,只是帮一直鹦鹉治伤,会事这样吗?神照经有疗伤功效,练完了能让一个死人复活,而只练一半,则可以帮一只鸟疗伤?

  虽然觉得这个推理不太可靠,但鬼使神差地,他将那只鹦鹉再次捧在了掌中。这次他注意到了,不是巧合,是这鹦鹉一接触到他掌心,就很自觉的把一只鸟爪对准了他掌心“劳宫穴”,仿佛很清楚知道那里有什么。他催出的内息就透过这“劳宫穴”不断地往它的鸟爪里输送。

  路过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他极度怀疑这鹦鹉真的会北冥神功。当初他用内功替丁典疗伤时,只是觉得累了一点,歇息后运运气,真气会再慢慢恢复。现在他替这鹦鹉疗伤,根本什么反应都没有,它体内有没有什么奇经八脉——别说八脉,就连一脉都没有。他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它的爪子把他的内力吸走了,至于吸走后去了哪里,做了什么,那完全属于神秘范围。

  路过心中一恼,便将那鹦鹉甩到一边去。若这是系统的bug,这只鹦鹉实际上是只披着鹦鹉外壳的“食内力兽”,他有多少内力也不够给它食啊!珍爱内力,远离鹦鹉!

  第二天一早,路过调了些药水,剪下一截头发,把头发浸泡在药水里,等它们都变硬了,一根根往脸上沾,沾了个大胡子,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威武。当然,这本事是跟程灵素学的,一把大胡子往脸上一沾,挡住了几乎半个脸庞,就算亲近的人也一时之间也不一定能认出来。

  改好了装,路过绕着江陵城往城南去了。连城诀的宝藏地址非常方便简单,就在江陵城南的天宁寺里,且不在地下而是那个最最显眼的大佛像,比雪山飞狐里那埋在大雪山底下的宝藏那是方便了不知道千万倍。

  路过其实非常好奇,连城诀里的宝藏号称是南北朝时期留下来的,至今已经几百年。怎么可能会没人发现呢?不是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么?怎么泥漆沾在金子上就死沾着不掉,而金漆塑在泥身上,不多久就会掉了?

  路过边走边想着,想了无数种这宝藏不可能存在几百年的理由。不过,它再不可能存在,只要金老大说它存在,它就存在。

  啊!他是如此感激敬仰着这个世界的老大、这个世界的神!

  路过一路走一路哼着歌,《恭喜发财》都不知道来来回回唱了多少遍。没办法,发了财不能张扬,只能一个人默默高兴,还真有点痛苦。

  天宁寺在江陵城外,地处荒僻,年久失修,连两扇好门都没挂上,庙内也无庙祝和尚,站在大门口就能一眼望进两重门后的大殿。

  大殿的中央就是神坛,神坛的中央端坐着庄严的佛像,佛像在神奇地历经几百年屹立不倒,因为它是泥漆金塑的,肚子里更满是金银珠宝。

  路过深吸一口气,压着满心雀跃,提醒自己别着急。那金银珠宝都是有毒了,要慢慢来,别激动过头了。他现在还是穷人,得好好趁机感受一下穷人的生活,不然等这几步走完,他就一跃而成天下首富了,首富也是不好当的。

  他一步一步走得极慢,像真是要好好呼吸一下最后的穷人空气。脚下沿阶满是青苔,庙内更是杂草丛生,有不少乌鸦筑巢,一见有人来,呱呱地赶紧飞了去。

  路过心里其实并没有觉得非常开心,兴奋的同时好像又有些失落,就像当初丁典把《神照经》送到他手上时,他也没有想立刻马上就开始练。大抵、有时候、可能、追求什么反而比追求到要有意思多了吧?尤其还是这么轻而易举就能追求到。

  供奉佛像的大殿破旧不堪,门窗早坏了,庙里的东西也是乱七八糟遍布灰尘,包括神坛上的佛像。

  路过停下脚步,站在大殿中央,足足站了半个时辰,他瞪着那倒在神坛上的佛像一眨不眨,惊诧万分。

  好半晌,他终于动了动,脚下轻点,跃上了神坛。佛像还是倒着,他想了想,伸手将它先扶正坐好,然后——

  他也无力地瘫坐在佛像身边。刚才他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现在腰疼了,肉疼了,无比的疼!

  他忽然跳了起来,大骂一声:“王八蛋!”

  他左一拳右一腿,将大殿里的东西全都踢了一遍,踢得灰尘簌簌,踢得漫天杂物,踢得屋顶摇摇欲坠。伴随着这激烈的舞蹈,配音的是他一刻未止休的骂人,将他所有知道的骂人的话全都骂了一遍,还不解气地又重头来过又骂了一遍。

  最后骂着骂着,骂累了,他也终于慢慢安静下来了。

  “王八蛋!”他还是忍不住最后骂了一声收尾。回头望着神坛上慈祥的如来佛,真想再一脚踢过去,一拳打过去,一刀劈过去。

  “好你个‘路大侠’!”路过最后终于指名道姓,说出了他骂的人的名字。

  他现在一点儿都不内疚对香香公主不告而别了,也一点都不心虚他占用了别人的江山,也一点都不抱歉拱手让了别人的皇位了。

  王八蛋“路大侠”!你算哪棵大侠!活该娶了老婆不能洞房,活该打了江山不能当皇帝,我诅咒你……

  你……

  你!

  脱口而出的诅咒居然说不出来,路过恨恨地换了一句:“画圈圈诅咒你!”

  他娘的,敢抢老子的宝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