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只手遮天 > 第140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大军校场上一片狼藉,到处是鼻青脸肿、衣冠不整的公子哥儿。一百名狼牙战士,整齐的排成四行。渐渐红黄的夕阳,将温暖的阳光尽力挥洒在戎装威武的战士脸上,和那些唉声叹气的公子哥儿形成强烈的对比。

  远远的,从大军校场之外走入三人。两男一女![bsp;隋杰立刻站直了身体,在他的带动下,一百名狼牙战士也昂首挺胸,准备迎接秦飞的到来。

  “还有能站着的吗?”秦飞瞥了一眼哼哼唧唧的少爷们,对隋杰问道。

  隋杰摇了摇头,随即补充道:“秦镇督,虽然他们大多不堪一击,但是有几位出身武将世家的,手底下还真有几分功夫,十几个人勉强抵抗了一阵子,卑职随后调动了超出他们人数的狼牙才将他们彻底击溃。”

  秦飞沉吟道:“这几个可以凑合着带带队,余下的酒囊饭袋也就只能如此了。在去北疆之前,就这么练吧。能在狼牙手中活下来,到了北疆存活的机会就大几分。或许以前那些人可以混日子,捡功劳。但是跟我去北疆的,只能靠自己的本事来挣功劳。”

  隋杰答应一声,看了看站在秦飞身后,那个顾盼生威的男子,虽然不知道他是谁,可隐约能感觉到他身上逼人的锐气和不可一世的威风。有这样气度的男子,必定是个了不得的人物,隋杰不敢怠慢,依礼数相待。

  秦飞挥了挥手,让狼牙退下,对李虎奴说道:“李总兵,这就是我一定要请你出山的原因。我本来就是燕王的眼中钉,此次北上,又要带着这么多拖油瓶。如果没有你这位熟悉北疆环境的名将坐镇,我觉得,这一百多人,就是被我带去送死的。”

  李虎奴面无表情的扫视着公子哥们,被他目光扫过的人,尽皆心惊。

  “如果他们是我的部下,早就被我丢去喂狗了。”李虎奴淡淡的说道:“不过,带着他们去北疆走一圈,从蛮子的刀下活着来,没多大问题。”

  李虎奴有这样的信心,当然令秦飞喜出望外。

  没等秦飞开口,李虎奴便解释道:“北疆由于常年和蛮子作战,很少有人愿意过去那里,所以,很多人对北疆的情况不理解。当年,蛮族只有一位大汗,其他各个部族分别有可汗。大约一百多年前,当时的大汗暴毙,儿子之中,最有本事的两人各自得到一些部族支持,争夺汗位不相上下,索性就打了起来。前前后后打了一年多,谁也奈何不了谁。草原就此分为东西两部。东部的,就是我们平素说的蛮子。而西部的,行为更加残暴,劫掠一个地方之后,往往会进行屠杀。于是,被北疆人称为魔族!”

  “很多人以为蛮族就是魔族,其实这么理解也可以。只不过,在北疆人眼里,蛮子虽然野蛮,倒也不是那么可怕。而魔族一到,那便是伏尸遍地了。北疆军打的最多的,还是魔族!试验武器的话,通常是找蛮子。”李虎奴嘴角微微扬起,微笑道:“蛮子相对来说,要好欺负一些。”

  这番说话,让秦飞对北疆有了个粗略的轮廓,看来,想要安然无恙的从北疆来,还有很多功课需要恶补。

  秦飞抱拳道:“李总兵,暂时还请你在刑部大牢居住。这几日,我会请察事厅的高官去和刑部交涉,一定能让你光明正大的出来。”

  李虎奴若有所思的看着空旷的大军校场,这里隐隐的杀伐之气,令人不禁想起金戈铁马大军如龙的场景。他出身北疆,在军旅中生活,被困刑部十年,站在校场之上,感慨万千。虽然年纪不过三十五,却隐有四十多岁的心态。而,校场上的一切

  那些如狼似虎的官兵

  那些明光铮亮的兵刃

  那些矫健跳跃的战马

  仿佛在一声声呼唤着李虎奴深藏在心底的那份血性。

  “如果”李虎奴顿了顿:“没有如果,我跟你去!”

  秦飞郑重抱拳,沉声道:“多谢!”

  阳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的时候,北疆的空气依然带着丝丝寒意,席面而来的风,宛如一柄柄小刀子从少爷兵的嫩脸上掠过。从东都而来的他们,并不能马上适应北疆干燥的气候,嘴唇开裂,双目赤红,火气可不是一般的大。

  百骑翩然而来,二十架弩机装在密封的箱子里,用三辆大车拉着。隋杰带着一小队货真价实的狼牙在前方开路,而大队人马就在后方迤逦而行。北疆的居民并不是很多,越是一路往北,越是看到的人少,如今,在路上已经看不到几个人,偶尔遇到的过路客商,见到军队过路,自然都是躲着走。

  北疆时常发生战事,为了行军方便,路就比很多地方修的要好一点。这个好,是相对于行军来说,能够保证骑兵以最快速度赶赴战场就行。路并不宽,四骑并肩就已经占满了。秦飞手下的少爷兵,压根就对行列没有研究,走的乱七八糟,穿着戎装,骑着战马,也当自己在东都踏青呢,更是显得队伍混乱臃肿。

  李虎奴压根就没当这些少爷兵是战士,用他的话说,秦镇督啊,咱们就当带着八十头宠物去北疆吧

  队伍身后忽然蹄声大作,秦飞头望去,但见尘土飞扬,一小队骑兵横冲直撞,绕过三辆大车,便要从狼牙部队的队伍中穿过。

  “什么队伍?一点规矩都不讲么?”繁朵儿作为弩机的设计师之一,此行必然跟随。但凡做器械的,都十分讲究规矩,行为也颇为规范。眼瞅着这一队骑兵乱闯,当然心中不满。

  李虎奴抬头一看,轻声道:“这是北疆军。北疆战马不比别地,燕王曾经下令,为了军队通行方便,赋予军马特权。军马可以穿越闹市,可以直过农田,骑军马的人可以遇文官而不停。你看看这一队骑兵,个个马头上都带着青铜马面具,便是北疆军马的独特标志。”

  “原来是地头蛇,难怪横冲直撞惯了。”秦飞微笑道。

  少爷兵们的队伍原本就混乱,突然被一队骑兵闯入,更加乱七八糟,反而阻挡了那一队北疆军的去路。

  “哪里来的军队?敢挡我北疆军的路?”为首一骑勒住战马,马儿人立而起,骑士朗声喝问道。

  这一问,让少爷们顿时心中充满屈辱。要知道,这些都是家中的宝贝疙瘩,他们的爹,在东都都是响当当的字号。拼爹之际,若是没有三品,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从来都是少爷们鲜衣怒马横冲街头,从来都是少爷们耀武扬威不管他们。到了北疆,居然被一伙小兵抢路,还问的如此振振有词。这种耻辱,让少爷兵们怎么忍得下去?

  “路是你的?老子不能走?”文渊阁何学士的少爷何坤,傲然看着北疆军马,反唇相讥道:“你们是北疆军,老子也是狼牙部队的。从来都是别人给老子让路,老子没有给人让路的习惯。”

  何坤的话,顿时引起少爷们一阵喝彩。

  北疆军马瞬间安静了下来,数十匹战马低头嘶鸣,那些青铜面具,让战马显得格外威猛。骑兵们冷眼打量着少爷兵,为首那人朗声道:“狼牙部队算个屁,不过是察事厅养的看门狗。你们上过战场吗?杀过蛮子吗?咱们北疆军才是大楚第一强军,在北疆,我们说了算,这条路,我们要走,你们就得让!”

  “你他妈才是燕王养的一条狗。”何坤勃然大怒,他出身学士家庭,肚子里有几分墨水,可骂人并不是长项,想要骂些尖酸刻薄的,一时半会还真想不出什么犀利的词语。

  李虎奴微微一笑,对秦飞低声道:“北疆军眼高于顶,向来看不起其他地方的军马。这是人之常情,当年我在北疆之时,也觉得天下就我们这一支军,横扫草原,独挡蛮族。看到他们,反而想起我少年之时,也是一般的嚣张啊!”

  “说到嚣张,你能比这些少爷更嚣张?”秦飞笑道:“这次可是针尖对麦芒,两边顶上了。”

  繁朵儿愕然道:“秦镇督,你身为带队长官,此时此刻不出去调停制止,居然还坐观事变?”

  “管什么?”秦飞耸了耸肩膀:“咱们带的少爷兵,平素跋扈惯了。这些北疆军马,眼睛也长在头顶上。我倒是想看看,到底是东都少爷厉害,还是北疆汉子强悍!”

  如今的情况已经乱成一团,数十北疆军马和近百狼牙对峙着,把道路占的满满的,两边指手画脚,喝骂不断。

  北疆军马大多出身市井,骂起人来的词汇丰富多彩,从少爷们的祖宗八代开始问候,直至毫不掩饰的企图和少爷们的女性家属发生超出友谊的关系,并时不时以少爷们的父辈祖父辈自居。

  这让少爷们情何以堪?他们的母亲起码都是三品夫人,他们的姐妹大小有个封号,他们父辈祖父辈,都是朝野大臣。到了这些北疆军马的口中,都成了路边狗粪了

  少爷们不甘示弱,破口大骂,但是相比之下,就弱了不少。翻来覆去就是企图对对方的母亲犯罪,又或者将某些器官不断提起。

  场面混乱不堪,少爷兵渐落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