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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弟大秦第一纨绔正文卷第441章将军,出事了!钻穹庐。

  这种风俗不只是匈奴有,绝大多数游牧民族都有。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一生都在追逐水土的游牧民族,生存条件要比农耕民族差的多。

  严酷的生存条件,让维持人类的繁衍和种族的强盛,变成了最重要的事情。

  礼仪、廉耻,都是生存之后的事。

  当夜,钻出穹庐的焉,绕着旁边新扎的穹庐转了一圈,放弃女子矜持的她愤怒了。

  “乔!你是个懦夫!你一点也不勇敢!”

  新搭的穹庐没有给她留下进入的门。

  穹庐内,腥膻味道浓厚到让嬴成蟜难以入睡。

  不爱学外语的他翻了个身,撇了撇嘴,小声嘟囔道:

  “我又不叫陈清泉。”

  然后禁闭双目,强迫自己入睡,他必须适应匈奴的生活。

  第二日,顶着两个黑眼圈的嬴成蟜打着哈欠,从穹庐内走出。

  旁边穹庐内,一直等待着的焉立刻钻了出来,喊道:

  “你不想和我睡!”

  这声音有些大,让周围匈奴都听了个清清楚楚,纷纷看过来,大多匈奴男人都对嬴成蟜投去带有敌意的眼神。

  美丽的,健壮的焉,为何会看上这个小子!

  在大漠的底层,女子并不以身段柔弱为美,而以健壮。

  吸引了众多敌意的嬴成蟜点了点头。

  “是的,我很感激你救了我,我可以帮你放牧牛羊来偿还恩情。”

  焉看了嬴成蟜半晌,似乎有些不能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竟然真的不想和她睡。

  半晌。

  “好!”

  “……”

  焉去找羊群的动作,以及周围人理所当然的眼神,让嬴成蟜有些许的错愕。

  匈奴的民俗,真的和中原差了许多,这里好像没有客套话这种说法,他们很质朴。

  四五十只羊边吃草,边闲逛。

  嬴成蟜和焉走在羊群的左边,跟着羊溜溜达达。

  焉手里拿着鞭子,时不时甩上几下,要那几只贪吃到脱离羊群的羊重新回到队伍里。

  “我去右边看着。”

  嬴成蟜自告奋勇。

  焉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冷冷地道:

  “有狗。”

  “???”

  焉吹了一声口哨,一条主体是黑白两色的大狗很快便冲了过来。

  它站在焉的身前,狗头在焉的腰部位置,昂着脑袋不住地摇尾巴。

  “好狗!好狗!”

  焉大力搓狗头,毫不吝啬夸奖的言语,蹲下身用力抱着狗脖子,瞥了嬴成蟜一眼,“好狗”的夸奖声更大了。

  黑白狗更加兴奋。

  嬴成蟜有些无语。

  你是在骂我还是在夸狗?

  匈奴这个时候就有牧羊犬了嘛?

  还是说,绝大多数游牧民族都有呢?

  嬴成蟜不记得看过的先秦历史,有记载游牧民族豢养牧羊犬的记载。

  他拍拍头,懊恼于颈上脑袋不是电脑,不能将看过书的内容都存储下来,而只能记住出名、感兴趣的内容。

  例如他能记得刘邦在沛县,能记得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

  却不记得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之前在哪里生存,以及常使阴谋诡计的陈平在哪。

  沛县是个好地方,他在找刘邦、萧何,樊哙、卢绾的时候,惊喜地发现了曹参、夏侯婴也在这里。

  秦朝想靠一个名字找到人,很难,特别难,和大海捞针差不多。

  以陈平举例。

  嬴成蟜要想找出陈平,在不知道其相貌,不知道其年龄,不知道其人际关系的情况下,只能用最笨的方法,人口普查。

  秦朝有户籍名册。

  将寻找命令下放到所有县城,村郭,将所有叫陈平的人聚集在一起送往咸阳,人数嘛,便按照千人算。

  一千个陈平,谁知道哪个是辅佐汉太祖高皇帝的能臣?

  以秦国当前掌控力,找项氏一族找了一年多都找不到,这个能臣到底在不在这一千个人里面?

  大漠的天空依旧晴朗,瓦蓝瓦蓝的。

  呈絮状的白云连成一片,就像是破了洞的棉花被盖在了天上。

  焉在喊完一声声好狗之后,已是出了气,不再跟嬴成蟜置气。

  带着嬴成蟜一起牧羊,好心教嬴成蟜学外语。

  嬴成蟜在初始的时候,觉得有些奇妙,有些可笑。

  “你再这么做!我便去找政委!”

  他哪里需要去找政委,那些政委来找他还差不多。

  他思维发散,外在表现就是漫不经心。

  焉一鞭子抽在地上,两只探出羊群的羊脑袋瑟缩地收了回去。

  “乔!”

  “嗯?”

  “你为什么不学?”

  焉的双目中满是不解,满是急切。

  嬴成蟜甚至能看到,这个比男人还要健壮的女人双眸里有泪光在晃动。

  “这能救你的命!你知不知道!”

  女人大喊着,凑近一步,用更大的力气再次重复喊道:

  “这能救你的命!这能救你的命!”

  没有女人味,粗犷中夹杂一丝细腻的嗓音在大漠上回荡,用的是匈奴语。

  嬴成蟜低下头。

  “对不起,我……”

  他不知道说什么了。

  对他而言有些可笑,有些奇妙的言语,却能救这些匈奴人的命。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对不起的是你自己,和你的部落!

  “我知道你想做翱翔在天空中的雄鹰,敢于扑击一切。学习这句秦语,在你眼中就像是兔子打洞,是退缩,软弱的表现。

  “但天空上的雄鹰数得过来,大地下的兔子却数不过来。

  “你要活着,哪怕是当一只可能被狼吃,可能被人捉,可能被鹰捉的兔子!

  “活着,才有成为雄鹰的那一天!”

  焉很激动,那高涨的情绪,丝毫没有因为是游牧民族而有所减弱。

  她担心她所看上的,勇敢的男人死在这里,她想要眼前这个敢大声骂秦狗的男人活下去。

  嬴成蟜抿着嘴。

  哪里的底层人都是一样,都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

  “我知道了,请教我罢,太阳下山以前,我看会学会的。”

  “我相信你。”

  焉笑了,嬴成蟜觉得很美。

  “你再这么做!我便去找政委!”

  美丽的匈奴女人用不标准的秦语说道。

  母语是秦语的嬴成蟜磕磕绊绊得和焉学着这句话。

  这对他来说有些难受,明明能很快很流利很标准地说出来,偏要装作极其艰难,这便很艰难。

  但嬴成蟜一点也不烦躁,他认为他没资格。

  和活着的难度相比,这点难度,算什么呢?

  “你再这么做,我便去找政委。”

  “错了错了!你不要这么平淡!”

  “额,差不多就行了罢?”

  “乔!这能救你的命!你说过你可以当兔子!”

  “……能不能不用兔子比喻。”

  “只有先当兔子,你才能变成雄鹰!”

  嬴成蟜叹息一声,不再纠结,包含感情地大呼一声。

  “你再这么做!我便去找政委!”

  “对!就是这样!”

  焉一脸惊喜,大声夸赞。

  “你真厉害!你真厉害!”

  受到夸赞,嬴成蟜却有些不舒服,总是感觉这夸赞方式似曾相识……

  “汪汪!”

  黑白牧羊犬兴奋地跑了过来。

  “你怎么过来了?”

  焉蹲下身,抱着黑白牧羊犬。

  “好狗!好狗!”

  嬴成蟜叹了口气。

  你夸人和夸狗的方式,能不能有点区别?

  羊群继续向前赶,在两人一狗的合力下。

  学完了外语的嬴成蟜,和身边这个普通的匈奴女人聊起了闲话。

  “你的羊有这么多?你部落有多大?”

  “我哪里有这么多,这大多都是部落里他人的羊。”

  “那你为什么把他们的羊带出来?我只说帮你牧羊,没说帮他们牧羊。”

  焉奇怪地看了眼嬴成蟜。

  “乔,你真的是匈奴嘛?”

  嬴成蟜心一紧,不知哪里出现了差错。

  还没等他开口,焉便继续说道:

  “为什么你连如何牧羊都不清楚?大家都只有四五只羊,自然是赶在一起牧。其他的人要去做其他的事,例如做皮裘、挤羊奶、做奶酪。”

  焉歪着头看了看嬴成蟜,恍然大悟。

  “乔!你一定是大部落的人罢!我听说大部落每个人都有四五十只羊!只放自己的羊!”

  大部落嘛……嬴成蟜点了点头。

  “算是罢。”

  焉有些兴奋。

  “那你有没有牛!”

  “有啊……你没有?牛、羊不是一起的嘛……”

  “果然是大部落的人!我们部落只有首领养了两头牛,宝贝着呢。”

  焉有些不好意思,这是嬴成蟜第一次看到这个匈奴女人脸上出现这个表情。

  “你能不能让我放你的牛?我还没放过。”

  “……我的牛被秦狗抢走了,他们摧毁了我的部落。”

  “对不起,乔,我不知道。”

  “没关系。”

  焉看着远方,地天相接成一线。

  “或许,明日我的部落也会被摧毁……”

  她转过头,眼中迸射出炽烈的光。

  “乔,我想睡你!”

  这是这个女人第二次说出这句话。

  嬴成蟜伸手将这个女人揽在怀中,他好似没有闻到女人身上的浓烈膻腥味。

  女人扔掉了鞭子,紧紧地抱住来自大部落,养着牛的乔。

  “别怕。”

  嬴成蟜轻声道,极力让声音很是轻巧。

  两条环过他腰间的手臂却越加用力,用力到有些颤抖。

  “别怕,别怕。”

  嬴成蟜抚摸着女人油乎乎,乱糟糟的头发。

  女人埋头呜咽着,就像是被主人安抚的牧羊犬。

  她叫焉,一个出生在小部落的匈奴女人,她没有学过中原的礼义廉耻,不知书也不达理。

  但她也没有那么开放,开放到两次想睡一个只认识两三天的匈奴人。

  她只是觉得她快要死了。

  都要死了,就放纵一下。

  她很怕死。

  “你那么大的部落都被摧毁了,我们这么小的部落怎么能挡住秦军……”

  嬴成蟜举起焉的头,正视着焉水润的双眸。

  “或许,正是因为你们小,所以你们不会被摧毁呢?”

  时间流逝,一日乃过。

  或许是因为在嬴成蟜面前哭过,也或许是嬴成蟜杜撰来自大部落,总之,焉和嬴成蟜的关系很好。

  有着焉的引荐,嬴成蟜很快就融入了焉的小部落。

  他和这个部落的人一起喝马奶酒,一起吃奶酪,一起抓兔子烤肉,一起欢声笑语。

  他在满是腥膻味的穹庐中不会再失眠,也在众匈奴的劝说下不再高喊秦狗。

  他和这个小部落一起度过了忐忑不安,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死亡的日子。

  也和这个小部落一起对未来开始产生憧憬,说出若是这样下去,也还不错的言语。

  高阙城的资源远比小部落所在的区域好,而且这片七百里的土地,在数个月之内因为没有匈奴踏足,所以纵是秋季,草也比其他地方多的多。

  这个原本就常驻着匈奴的高阙城,还没有达到蓄养匈奴的极限。

  十万个原本散落在贫瘠土地的匈奴人,在高阙这块数月没有被啃食过得肥沃土地,吃的更好,活的更好。

  自给自足的十万匈奴,不但不需要嬴成蟜额外负担粮草,甚至还能为嬴成蟜的五万人马提供粮草。

  在高阙的上限没有达到之前,迁徙来的匈奴人越多,粮草就会越富裕。

  在秦军眼中没有种庄稼,就很是荒芜的大漠,在匈奴的眼中哪里都是宝。

  例如地下那些繁衍了数个月,没人捕捉的肥美野兔,抓起来一烤滋滋冒油,吃起来实在是过瘾。

  接下来的十日,焉和嬴成蟜依旧亲近,却没有第三次说出要睡嬴成蟜的话。

  这次黑甲秦军的首领,好像真的没有摧毁她部落的意愿。

  虽然那些巡逻秦军看着她的眼神越来越炽热,动手动脚频率越来越高。但只要她说出那句话,便能立刻要那些秦军停止言语,动作。

  这让焉开始相信,她确实不会死,她的部落也不会摧毁。

  若是这样的话,在这里一直待下去真的很不错。

  焉所在的小部落早已准备好过冬的积蓄,来年春暖花开,以高阙的肥沃,足以让这个小部落的羊群多下数十只羊羔。

  不只是焉的部落如此想,大多数部落都是如此想。

  直到……一件在往常很是寻常的事情发生。

  一个巡逻秦军在一群匈奴担忧的目光中,闯入嬴成蟜的穹庐。

  秦军恭敬,轻声道:

  “将军,出事了。”

  嬴成蟜眯起双眼。

  “何事?”

  他下过军令,没有大事,不要来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