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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一百一十一章 超人的哥谭大冒险(二)

  超人,强大与善良的代名词,能力的上限基本取决于想象力的上限,同时不算迂腐,称得上灵活变通,同时永远踌躇满志,就像是门打开前一秒钟的金毛巡回犬。

  杰森在采访之中透露出的有关哥谭底层形象的只言片语,让克拉克想要以此做一个专题,以纪实的形式记录哥谭底层民众的状况。

  克拉克也不全是利用他的超人身份来执行正义,因为他明白,有的时候言语比拳头更有力,而他比其他记者更有优势之处在于,这世上没有他不能去的地方,也就没有他揭露不了的黑暗。

  实际上,现在的克拉克已经小有名气,因为他拍摄了不少战地纪实照片,尽管多数是以某台记者的名义发的,但还是有有心人察觉到了,星球日报可能存在一个勇敢又强大的战地记者。

  克拉克的提议得到了主编的赞同,因为哥谭现在确实在风口浪尖。

  布鲁斯·韦恩开着他的空间要塞降临美洲大陆,把枪口抵在了驴党和象党的头上,甚至是全人类的头上,并让这两个为权力斗争的头破血流的党派,在进行了三分钟的通电之后达成了一致,一力推选布鲁斯·韦恩为美利坚的新总统,各国纷纷发来贺电。

  而令人惊奇的是,从民调满意程度来看,布鲁斯·韦恩竟然也不差,考虑到他以前较为出名的方面是在桃色新闻上,这其实是很神奇的。

  有心人发现,最值得民众好感的其实就是布鲁斯·韦恩在哥谭所做的事,更神奇的是,人类虽然活得乱七八糟,但集体意识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找到最好的出路,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或者不如说小民思维让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布鲁斯·韦恩,在他们看来,韦恩甚至能让哥谭这样的粪坑有经济发展不错这样一个闪光点,那来我们这儿还不是直接起飞?

  哥谭再危险,也不是完全封闭的,总有消息陆陆续续的传出来,而能得到这些消息的媒体,无疑都凭这个话题获得了极大的曝光度。

  主编虽然不知道克拉克就是超人,但是他也知道这小子有些神奇之处,所以给了克拉克一个月的时间,还暗示他,拍得越真实越好。

  所谓“越真实越好”,其实并不是本来的意思,这是在进行战地报道时,美国报社的一个暗语,简单来说就是拍得越惨越好。

  哥谭要是不惨,怎么显出布鲁斯·韦恩能耐呢?新任总统看来要长长久久的当下去了,不趁着新官上任三把火拍马屁,自己就是下一锅汤。

  克拉克听懂了主编的暗示,但是也没有在意,他更愿意将这句话理解为本来的意思,他一定会把哥谭的情况真实完整地呈现在公众眼前。

  然后他来这里的第一天,现实就给了他当头一棒——他被人给偷了。

  克拉克无法形容这有多荒谬,他的生物立场能够给大西洋加个盖子,然后他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兜里揣的200美金不见了。

  克拉克非常确定,不可能是自己弄丢的,因为他的夹克口袋是有拉链的,拉链是拉上的,钱没了。

  后来经过克拉克仔细地回忆,当时他刚出火车站,看到一个小孩从他面前跑了过去,身后没跟着父母,像是有什么急事似的。

  克拉克想了想就跟了上去,然后这个小孩就摔了一跤,克拉克刚想上去扶,就有另一群孩子冲上来挥舞着拳头要打这个小孩。

  克拉克当然得赶紧拉架,而且他不光要拉架,还要问明白事情的原因,要讲道理,要教育他们。

  这群孩子说话颠三倒四,还夹杂着各种脏话,克拉克一分钟内提醒他们30多次都不够用,问了足足10分钟才问明白。

  刚刚跑的这个小孩是个外来户,不是他们这群孩子的成员,但是跑到这里抢生意,他们追他好几天了,抓住了就是一顿揍。

  说完了抡起拳头又要打,克拉克劝架劝得头疼,也顾不上好言好语的教导了,先解决矛盾再说,他先花钱买了小孩正在卖的果汁,然后又把被揍的那个小孩送去了最近的诊所。

  然后等到他回他订的酒店之后,就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而他甚至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摸走的。

  超人可以称得上是全知全能,但前提是他得集中注意力于某件事,当时他本来就被这群小孩吵得头疼,又对那个被打的孩子身上的伤于心不忍,只想着赶快送他去医院。

  他只隐约地记得自己的外套被拽了几下,可能就是在其中一下的时候钱被摸走了。

  克拉克深深地叹了口气,开始整理行李,因为要住一段时间,所以他带的东西比较多,整理完之后有点口渴,他就打开了小孩卖给他的果汁往嘴里倒。

  果汁刚进嘴就被克拉克喷出来了。

  这里面加了料。

  或者说是料里面加了果汁。

  克拉克震惊地看着手里的橙汁,以他浅薄的医学知识来看,橙汁会促进某种毒品的吸收,而这种毒品学名一般叫做MDMA,简称摇头丸。

  克拉克赶紧从酒店的桌子上拿来一瓶水疯狂的漱口,刚才他不小心咽下去一口,但凡他不是个氪星人,这会儿已经看见蝙蝠侠和小丑跳舞了。

  趴在洗手台上干呕了半天,克拉克又用水洗了把脸,心中涌起了一丝愤怒,想着一定要给这帮指使儿童贩毒的幕后黑手好看。

  因为要深入报道哥谭贫民窟的状况,所以他没有住在非常高级的酒店,而是在尚未完工的阿卡姆之城,也就是哥谭贫民窟的旁边随便找了一家快捷酒店。

  从这里的窗户刚好能够看到盖到一半的阿卡姆之城的围墙,克拉克站在窗边欣赏了一会儿景色,结果没过多久,门就被敲响了。

  他走过去一看,没看见人,门打开之后也没有人影,地上留下了一张小卡片。

  克拉克光看这张卡片的颜色和构图就知道它是干什么的,他叹了口气,把卡片扔到了一边。

  没过多久门被敲响了,又是一张卡片,从颜色和构图来看,和刚才那个不是一家公司,这个应该主营同性业务。

  克拉克还是没管,随手就扔在了一旁,洗澡去了,洗完澡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敲门声,出来的时候打开门一看,又是一张卡片。

  这一次克拉克就有点生气了,但倒不是因为这种频繁打扰的行为,而是卡片上印着的模特的年龄明显不符合新泽西州未成年人保护法。

  克拉克探头去走廊上看了看,什么也没看到,他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最终决定明天再去找他们的麻烦。

  结果他这一晚上就没睡着,大约每隔10分钟他就能听到敲门声,然后在地上捡到一张纸片,业务范围奇广,甚至包括从比例尺来看可能有二楼那么高的猫。

  不夸张的说,把这些小卡片组合起来,完全就是一张完整的哥谭贫民窟旅游地图,各色景点标注的明明白白。

  克拉克也不是没试过在门口蹲点,可是对方似乎很熟悉这种套路,克拉克盯着门口的时候他们就不来,克拉克一犯困,敲门声就准时响起,主打的就是一个游击战术。

  克拉克拿起电话按下报警电话的那一瞬间,自己都感觉到了荒谬,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任何一个战地记者都会对当地官方有一定的提防,因为家丑不可外扬是人类的通病,为了自己的政绩和名声,警察往往不是记者的帮手,而是敌人,所以克拉克必须慎之又慎。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警察来了之后看见这50多个小卡片,自己没法解释,难免会得到“这都满足不了你你是想要日太阳吗?”的质疑。

  就在这醒了睡、睡了醒的折磨当中,克拉克终于熬到了第二天,看着大亮的天色,他明白自己终于可以去哥谭贫民窟一探究竟了。

  克拉克并不知道,他其实来得不巧,这座城市里只有蝙蝠侠的时候,哥谭市民的精神状态可以说是混乱疯狂,但是自从罗宾帮出现以后,他们的精神状态就只能称得上是哥谭是我家,整活靠大家了。

  克拉克在哥谭的第一天没有成功进入贫民窟,因为他出门没走三米就发现,门口马路上的井盖不见了。

  身为超人,他当然不可能坐视来往的车子翻车,所以他决定找个东西先把井盖盖上,或是至少先找个标志警示牌,让开过来的车子能绕开。

  但是他刚靠近井口就听见里面传来了不太对劲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东西在奔跑,跑的还不慢,而且势大力沉,听起来就像……

  砰!

  从井中一跃而出的庞然巨物一头撞在了超人的胸肌上,不出所料的是,我们未能击穿敌人的装甲,当场就给撞回去了。

  克拉克低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长着鳄鱼头,浑身皮肤也有点像是鳄鱼的怪人。

  为了确保采访和调查的真实性,克拉克没有提前问布鲁斯要哥谭超级罪犯的资料,所以他只能暂时把这个他遇到的怪人称作鳄鱼人。

  “嘿,你怎么了?你要上来吗?”

  鳄鱼人被撞了个七荤八素,看到上面的阴影,怒吼了一声,又要往上跳。

  克拉克在他的眼中看到了绝死一战的愤怒,犹豫了一下之后,还是决定让开。

  鳄鱼人成功窜到了地面上,但是没有一刻为自己被撞断的鼻梁骨而哀悼,拔腿就跑。

  克拉克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的背影,结果下一秒又是一个东西撞在了他的身上,克拉克回头一看,那是一条鳄鱼。

  这是他的孩子吗?这是克拉克的第一反应。

  然后他就想,自己肯定也被这疯狂的城市影响了,刚才那个鳄鱼人明显是哥谭的变异人,人是生不出鳄鱼的。

  但很快,他的常识动摇了,因为井口像是喷泉一样喷出了上百条鳄鱼,在街道上刮起了一阵鳄鱼旋风。

  “你还愣着干什么!快跑!”

  克拉克一转头,发现刚刚跑出去的鳄鱼人正站在街角对着他大吼,看着越来越大的鳄鱼旋风,克拉克犹豫了一秒之后,拔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