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真的不是美食家啊 > (271)吃霸王餐者真勇士

  老人胡子抖抖,咽下最后一口桃林野餐,又把沾了薯片碎屑的指头伸进嘴里吮了吮,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

  他伸出手去,正要去拿第二只桃林野餐,却忽然停了下来,看着围立桌边的苏任平和积苏,笑道:“二位虎视眈眈瞧着我,饶是老朽脸皮赛城墙,也得叫你们给瞧红了哟。”

  “抱……抱歉……”苏任平赶忙拖了积苏就往厨房里走,“您慢用,有事儿招呼我们便是……”

  这老人算是美食店的第一位真正的客人,所以苏任平太想看看他的反应了,以至于都忘了该有的礼貌。

  老人呵呵一笑,道:“倒也不必躲那么远,留下与我说说话也不错,只是别总盯着我看就行。”

  “好,好……”苏任平是巴不得留下的,立时便站住了脚。积苏却是个有眼色的,仍旧往厨房里走去,道:“我去收拾厨房。”

  老人此时已经拈起第二只桃林野餐,放进了口中。苏任平重新坐回到了桌旁,有心想要再看着老人分辨他的口感喜恶,却又顾忌着礼貌问题,一时间眼睛竟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只好茫然望着门外,耳朵里充斥着老人咯吱咯吱咬碎薯片切断菜丝的声音,嘴里聊着最无聊的天气:“今天天气不错哈……”

  “苏老板这道菜,做的着实不错啊。”老人咽下嘴里的东西,微微颔首,赞道。

  “真的?”苏任平登时忘了礼貌问题,扭头盯住老人,一脸喜色道,“您快说说,不错在哪里?”

  老人对他一笑。

  苏任平省过味来,忙又转回脑袋,盯着门外道:“对……对不起啊,您先吃着,吃完咱们再聊。”

  “吃完就该抹嘴走了,还有什么好聊的?”老人晃晃脑袋。

  “啊?”苏任平一时有些糊涂,“您老的意思是……”

  “边吃边聊啊!”老人已经又拿起了一块儿桃林野餐,“你这东西做的,看起来个头儿不大,倒是挺填肚子……”说着,老人将手中桃林野餐咬去一半,慢慢咀嚼着。

  肚子里有了垫底儿的,才有余力聊天啊。

  可苏任平却不干了:“老先生,这个趁热吃才好吃,您还是吃完了咱再聊不迟。”

  “不碍事儿,这小东西两口就一个。”像是为了让苏任平放心似的,老人将咬了一口的桃林野餐丢进口中,立时又消灭一块儿。

  “哦……”苏任平仍是惴惴,看看老人,还是希望他能接着吃。

  老人瞥了苏任平一眼,仍是拿起一块桃林野餐,随意咬了一口,任那薯片的碎屑洒落到长须上,道:“苏老板为何如此紧张?你这样子,和我听说来的机智豪爽的苏老板,似乎有点儿差距啊。”

  “我?机智豪爽?”苏任平莫名其妙,“我怎么不知道我还有这优点?还有,您从哪儿瞧出我紧张了?”

  老人哈哈笑着,粘在胡子上的薯片碎屑随即抖落到地上。钉子汪的一声欢叫,冲出厨房,跑到老人脚底下,用舌头细致地“打扫”起起来。

  “总想要知道我对你菜品的反馈,以至于连待客之道也不讲究了,”老人笑道,“这难道还不算是紧张吗?”

  “这……”苏任平一时无言以对。的确,如果不是老人这般直白以告,苏任平都没意识到自己竟会如此迫切,如此在乎老人的评价。

  难道只是因为老人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客人吗?

  仔细琢磨了一下,苏任平道:“先生果然是旁观者清。说老实话,我这店刚开业,确实在意客人的评价,但是能让在下如此在意的,先生却还是第一人。不知为何,在下从第一眼看见您,便似乎下意识地就认定您是位有极高鉴赏力的人。似乎,只要您老人家说一句好,我这店我这菜,身价都会打着滚儿的往上飞。”

  这下换了老人一愣:“你知道我是谁?”

  苏任平摇摇头:“不知道。”

  “那你……”

  “就是一种感觉。”苏任平想想,又道,“大约是您的气场太强大了,任谁见了,都觉得您定然是个人物。”

  老人转转眼睛,似乎有点儿想笑,又刻意忍住了,一本正经道:“若是我这餐吃完了不给钱呢?那时你还会感觉我像是个人物?”

  苏任平定定望着老人:“我一直认为,能淡定无比吃霸王餐,还能全身而退的,绝对不是普通人。”

  老人哈哈大笑,道:“行,有苏老板这句话,老朽的这顿饭可是真真吃的踏实了。”

  积苏撩开厨房门帘,往外走了几步,看看苏任平背着的手对他摆摆,遂又贴墙站定了。

  这老家伙不会真打算吃霸王餐吧?

  苏任平亦笑道:“踏实的前提,是能全身而退哟。”

  “没问题。不仅能全身而退,而且还能给你想要的评价,更能如你所愿,叫你这小店的声望,打着滚儿的往天上飞。”老人三两口吃完剩下的桃林野餐,长臂一挥,颇有气势道:

  “拿纸笔来!”

  拿纸笔……这老头儿不会要大喇喇的当着自己面写欠条儿吧?难道他老人家真的脸皮厚赛城墙?苏任平心里嘀咕着,但还是回头对积苏道:“去,拿纸笔来。”

  积苏迟疑一下,还是应了一声,折回厨房,从柜子里取了纸笔递给苏任平。

  埃比泽姆之国的纸墨都还不错,尤其是纸,造的光滑细腻软硬适宜,墨水更是近似松烟墨,使起来还有种淡淡的清香。但是这里的笔却用的是蘸水笔,相当于是没有储墨囊的钢笔,而且笔头粗粝,不仅写起字来极不连贯,笔迹时断时续,而且还常常划破纸张,戳的这儿一个窟窿那儿一个洞的,极其难用。

  所以苏任平绞尽脑汁,自己做了毛笔来用。一开始他就地取材,就拔了细雪尾巴上的毛儿来用,但他毕竟没做过毛笔,一开始为了实验,几乎要把细雪给薅秃了,细雪说啥也一毛不拔了。后来可巧打猎打了野猪,苏任平便将野猪鬃毛保存下来,做了几支毛笔。大约是用驴毛实验有了经验,还别说,这几支猪鬃毛笔极为趁手。

  积苏取纸笔的时候,并未仔细辨别,只一把抓了放到桌上。苏任平料那老人不认得毛笔,正要将混在里头的那支猪鬃毛笔取出来,却见老人手一伸,已经先他一步将毛笔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