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我真的不是美食家啊 > (247)听说人和宠物会越长越像

  “我和凌霜他们兄妹……”积苏话说了一半,又没了声儿。

  他在桃夭千仞孤独惯了,平时少言寡语。自从遇到苏任平,也不知怎的,需要说话解释的地方就多了很多,只可怜积苏平时缺乏言语交谈的“训练”,话说多了,仍是会卡壳。

  寒风萧萧,苏任平将斗篷又裹得更紧了一些,却并不催促,只默默往前走着,等积苏自己理顺了再说。

  过了片刻,积苏才轻轻说道:“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但是后来……后来我父母执行任务失败……族人向来认为天赋遗传,运气也会遗传……所以,所以认定我绝不可能成为出色的杀手,所以后来……后来他们都不准自己的孩子和我在一处,生怕我父母失败的厄运影响到他们的孩子……”

  家长们不许孩子跟差生玩儿的信条,在杀手培养体系里也不例外。苏任平摇摇头,无声叹口气。

  积苏断断续续地往下说去:“那段日子……很难过。那时,只有凌雨和凌霜兄妹两个背着大人们,始终偷偷和我玩儿。所以,我们三个,一直都是极好极好的朋友……”

  当所有人都弃你而去的时候,独独逆流留下来陪着你的人,一定是你这辈子最重要的朋友。积苏又是个极重情义的人,因为凌雨凌霜兄妹在他心中的地位,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了。

  然而,这样温暖的时光总是过得极快。先是凌雨被挑中做了宫廷卫士,离开了森林;而后凌霜也开始频频外出接任务,越来越忙碌。虽然凌霜仍旧会抽了时间去看积苏,但是积苏却觉得自己与这兄妹的差距越来越大,在一起时能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少,于是,他便有意无意地躲着凌霜,交情便慢慢淡了下来。

  最起码,积苏单方面的以为他和凌霜的交情是淡了的。

  至于凌雨,自打做了宫廷卫士他基本便再没回过迷思森林。对于桃夭千仞或林深一族这样的部族来说,给埃比泽姆的贵人们做卫士或保镖算是最好的出路了,他们本是连常民都不算,可一旦被挑选成为卫士保镖,则可以直接获得户人身份,有的运气好的,还能从雇主那里直接获得房子,定居城中。

  凌雨是直接进了王宫,给国王做护卫,自然得到的待遇也是极好的。他被选中的当年就在米亚城分得了一处居所,凌雨便带了父母住在城里,基本上是彻底与迷思森林告了别。

  本来凌雨给妹妹也留了房间,但凌霜却是说什么也不肯离开迷思森林。

  “是因为你吗?”听到这里,苏任平想也没想,张嘴便问了出来。在他看来,这个理由是顺理成章的,也应该是唯一的理由。

  即使走路也身子板正宛如芝兰玉树般的积苏,竟毫无形象地扭了扭身子,仿佛有些不安似的,结巴道:“不……不是……跟……跟我没,没什么关系……嗯,是因为她养的那条老狗……”

  “哦——”苏任平刻意拉了长声,好像终于了然了一切。

  积苏看他一眼,复又转开目光,只低头看着脚底下的路,道:“那是我们在林子里捡到的一只狗,从小养大的……”

  “你们?”苏任平此时分外的耳聪目明。

  “嗯……是凌霜和我,我们在迷思森林里玩儿的时候,看见了一只小狗,不知道是被遗弃的还是说丢失后无意走进森林的……我们看那小狗可爱,就带回去养着了。一直以来都养在凌霜家里”

  若是无人豢养,误入迷思森林的宠物狗,多半只能成为其他野兽的腹中餐。

  积苏又偷偷瞥了苏任平一眼,见他没有再追问的意思,方松了口气似的,继续说道:“那条狗是我们小时候就养着的,到后来凌雨到了王宫任职的时候,这条狗已经老了,一身病,每天很少动弹,不愿出门。而且,老狗极其抗拒走出森林。”

  “大约,它小的时候在森林外的经历很痛苦吧,”苏任平道,“所以才不愿走出去,不愿再回到从前那个引起它痛苦的环境中去。”

  “我也是这样想的。”积苏点头道,“凌霜估计也是担心老狗经不起折腾,才坚持继续住在森林里,好跟老狗作伴儿。”

  跟老狗作伴,还是跟你作伴呢?苏任平差点又脱口而出,但考虑道积苏的腼腆,他觉得还是得给孩子的面子留条活路。于是他干咳了一声,拐弯抹角道:“既然是你们一起收养的,凌霜把老狗寄放到你那里不也是可以的吗?”

  “嗯,我也是这样说的。”积苏毫无察觉,仍是继续说老狗的事儿,“她说她放心不下。可是,凌霜每次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都是把老狗放在我那里的。怎么以前放心,这会儿就又不放心了呢?我真是搞不明白她怎么想的。”

  这还不明白!太明白了吧!苏任平又摇摇头,道:“大概,以前暂时放你那儿,她还可以随时领回去,能时时往还;但若是彻底放到你那儿,她却离开到另一个地方生活,就不能去你那儿……就不能随时见老狗了。”

  积苏扭头看着苏任平,张了张嘴,又抿住了。他很快又转回头,目不斜视望着远方:“其实我想说的重点,是那条狗。那条老狗在凌霜,以及在我心中都占了极重要的位置。”

  “听得出来。”苏任平点头。这条老狗,大约就是那些美好岁月那些重要记忆的标记,是浓缩了的宝物。

  苏任平道:“所以,这就是凌霜送来一只小土狗当钉子的原因?以及,这只小土狗就是当初那只老狗的后代?”

  “苏任平说对了一半。”积苏道,“这只小狗与我们养的那条狗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凌霜送它来,一定是要用它勾起我与她和凌雨的交情,以便能让她……顺利完成任务。不过,当年那条只老狗并未留下后代,这只小狗即使与它再像,也不是它的子孙。”

  人与宠物在一起的时间长了,都会有深厚的感情,更不要说,积苏那条老狗宠物,说起来还是与凌霜一起养的。所以凌霜特意选了这样一条小狗,送来做“钉子”,便是瞄准了积苏看见这狗便会想起那些往昔温馨岁月,这样一来,即使他能识破小狗“钉子”的身份,也下不了狠手将小狗斩草除根。小狗只要能留下,凌霜的暗杀任务就有可能被完成。

  而且,这样一条带着回忆的狗送到积苏面前,恐怕也是一种提醒,提醒积苏不要漠视他和凌霜原本的感情。

  苏任平捏捏眉心,道:“积苏,你希望留下这只小狗,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