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情深易冷 > 132 我看着心里发堵

  一个人等待的久了,对时间的概念就会慢慢减弱。【】我不是没等过他,我已经忘了那有多久,一时也想不出,三年到底有多长。我垂目掉了一滴泪,蓄积的水滴落在他的手背上砸开,点了点头。再等等试试看吧,反正已经等到现在了。等到再次见到他,给他生了孩子,跟他结了婚。那就再等他一次,等到了就真真正正的把一生托付给他,等不到,就早点拍拍屁股走人,挺好。我给了他我的答案,反过身去环住他的脖颈与他接吻,他顺着我,温柔的跟随,在心尖上留下一个契约。谁也想不到,他口中的三年,到后来会变成我三生的炼狱与熔炉,为现在的点头,付出血的代价。沈易带我逛了梨园,我摘了朵花别在头发上,问他:“好看吗?”他抱着胳膊,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一脸认真的说:“花儿好看。”“讨厌。”我笑着把头上的花拿下来,放到了他脑袋上,也学着他的样子,抱起胳膊看着,嘿嘿笑了两声,“我倒觉得你挺好看。”“我一男人戴什么花儿,我看是你皮痒了!”他摇了摇头,把花拨掉了,作势撸袖子要打我,我扭头就往悬崖边上跑,抓着栏杆威胁他,再过来就跳下去。沈易一点儿也不怕,含笑在一边站着。我就假模假样的要往栏杆上翻,却不想手上滑了一下,身体往栏杆上一撞,那栏杆居然就裂了。我本就站在边缘,此刻因为惯性,再加上意外发生的很快,来不及再撤回来,身体跟着往那边倾了过去。沈易变了脸色,在我伸出手求救的时候就及时的一把拉住了我,探身把我往回一抱,捞了回来。我惊魂未定的看着那根断掉的栏杆,跟着引力落到悬崖下面,脚下一阵发软。如果沈易反应慢一点,没有抓住我,那我此刻一定跟那根栏杆一样,掉下去摔成一滩肉泥。通到这里是一条盘山公路,沈易自己开车上来的,我清楚这座山有多高,出了意外一定活不了。“别再做这种危险的事了。”沈易把我带离了边缘的地方,抬手看到我手指根部被划破了,流出的血恰好染红了无名指的戒指,在那里围了一圈猩红。我没有当回事,沈易扶着我的手却狠狠抖了一抖。我们回到小木屋里,老人还在吧嗒吧嗒的抽着烟,气味弥漫在空气中,引得沈易蹙眉干咳了两声,我把戒指摘了,去洗了洗手,沈易给我消了下毒贴好,脸色很忧郁。我安慰他道:“没事的,只是个意外,我下次不过去了,你别担心。”沈易嗯了声,闷闷的。我一点点擦着戒指上的血,沈易说:“这戒指别要了吧,我看着心里发堵。”“堵什么?”我怔了一下,“这么大个儿的钻呢,很贵的,丢了我还心疼呢,而且你自己刻的字,多有意义。”我抓过他的手,上面还是空的,我心里沉了沉,假装看了看他腕上的表,说:“都这个点了,乐乐该饿了。”“张婶会喂他。”沈易把手收回去,我应了声,又把戒指戴上了。沈易就管陆智的父亲叫爸,在那个时候我才觉得他不是什么四哥,就是他自己。我跟着改了口,老人又偷偷抹泪,我看沈易,他没说什么。陆智的小妹妹叫陆晓芸,很活泼可爱的一个女孩子,才十一岁。她换上沈易给他买的新衣服,吃蛋糕的时候弄得满脸都是,总是开开心心的样子,看得我好一阵羡慕。大一点的那个叫陆娅楠,今年读大学了,是美院的学生,很厉害。听陆智的父亲说,她学画画一开始还是沈易教的,后来有兴趣,沈易就支持她考美院,在这上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好在陆娅楠很用功,没有辜负沈易的期望。我想到沈易书房抽屉里的那些人像,他如果去考美院,也肯定能考得上。不知道沈易身上,到底还有多少我没有发现的优点长处,印象里他好像无所不能一样。晚上,我守在点燃的篝火前,看着那个正在忙碌着准备烤肉的身影,又幸福又不安。我看陆娅楠自己一个人待在角落里,就想跟她打个招呼,过去问她:“马上就开饭了,你在画什么呢?”她还是抱着画板,我一靠近就立刻把上面那张纸撕了下来,团了团攥在手里,慌张的摇了摇头,“没……没什么……”我眨眨眼,她低下了头,把那张纸塞进了口袋,换上一张主动对我说:“你长得好看,我送你一张画吧。”我还没被人这么简单直白的夸过,受宠若惊的笑着点了点头。陆娅楠画得很认真,笔下的动作很细腻,我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那里,脖子都僵了她才画完,我接过来看了一眼,画像上的人似乎正跟我对视着,栩栩如生的样子,只是哪里不对,没有几分神韵似的,眼睛空洞洞的。我脑子里想到的居然是苏娜,我和安静的她对视时,就会产生这种错觉,好像这世界上有两个我。我夸赞了这幅画,沈易也弄好了吃的过来喊我们,拿过去看了一眼,对陆娅楠笑了一下,说:“很漂亮,又精进了,比我画得好多了。”陆娅楠有点不好意思,说:“易哥你太自谦了,我哪里比得上。”“下次再用点心会更好,来吃饭吧。”沈易把画还给我,靠近了身上一股调料味。我把画好生收了起来,跟陆娅楠一块儿坐到长桌前,很丰盛的一餐,除了烤肉还有麻辣火锅呢。沈易不吃辣,我就给他拿肉片和烤串吃,我们俩靠在一起,看着陆晓芸在跑跑闹闹,跟陆娅楠手舞足蹈的说着好玩的事。陆娅楠没有没有回应他,只是一直低头吃着面前的几盘菜,桌上的东西都是沈易亲手做的,典型的百乐风格,又好看又好吃。我问沈易:“你常来吗?”他说:“早几年经常到这儿,进了百乐后就很少了。”他手机又震了两下,我问他:“你不接电话真没事儿?”“嗯。”他往那堆火苗里扔了几根柴,“乐乐生病的时候,我买下了袁颢一直盯着的几块地皮,现在就是整理整理,没事儿,不用盯。”“要那么多地干什么?”我问。“很便宜。”他说:“而且位置很好,都在贫民窟那边,靠近交通,对我们来说,都是些宝地。”我瞥他一眼,“又远又偏人又杂,确实方便你们干坏事儿。”沈易面不改色,说:“袁颢去了公海,一时半会回不来,百乐能压住我的就只有陈锐一个,这段时间袁颢的场子我们俩对半分,我有权利在他地盘上抢下几块自己的地皮。他走的时候带上了程辉,下面连给我添小麻烦的人都没了,这是我最好的机会,他想要的,我不能给他留,哪怕对我来说没有用,但只要能给他添点不痛快,这钱就花的值。而且这几天他的人脉,客户,手下,我每一个都可以接触到,我必须插手道更多的事务,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搭上他所有的连线,特别是佤邦的毒源。”他转过脸来,在火光下看着我,“最近可能没办法时时顾虑到你和乐乐,但这只是暂时的,我会处理好一切,相信我。”我仰了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星,“我相信你有能力,你可以做好任何事,但是沈易,我只想问你,你累吗?”每天明争暗斗的算计,心里会累吗?沈易愣了下,“习惯了吧。”我摸了他的脑袋,顺手摘下上面蹭到的一片白色的花瓣,吹进了火里,“明明知道你做的是违法生意,但有时候看你那样儿,还是挺心疼的。”“我这叫活该。”他苦笑了下。我点头,“确实。”我看着他的眼睛,“陈灿现在最常说的,因果循环,人做事是有报应的。”他笑笑,“喝一杯?”“好啊。”我去倒酒,“只要你一会儿还能开车。”我们俩用小碗倒满了那种大坛子的酒,碰一下咕嘟咕嘟全干了,沈易习惯喝快酒,一杯是干,一碗也是干,酒喝饱了,肉也吃够了,我扯着他的衣服,不想动了。我看着眼前的两个女孩儿,戳戳沈易,“说起来,小智的女朋友去哪儿了?他们不是有首定情歌,那个……那个……你也唱过的那个……”沈易把夹克盖到我身上,“她嫁人了。”我顿时清醒,“怎么嫁了?”“没人会等一个死人。”沈易平静地说着:“他们是相爱,爱的很深,但人死了,就什么都完了,说一生不嫁,那太童话了,顶多不会忘记他。”我怅然的点点头,等大家都吃完饭散伙了,陆娅楠跑过来腼腆的送了一个信封给沈易,沈易接了,她说了声再见就一步三回头的回去睡觉了。女人的直觉告诉我这个陆娅楠怪怪的,但我喝了不少酒,有点微醺,思维混乱说不上来。我们临走之前沈易把我带的远了一点,说:“先送你个礼物。”“是什么?”我期待的看着他,没有人会不喜欢礼物。我眨巴着眼睛,以为会有什么惊喜,结果他把东西拿出来,对我而言,却只有惊,没有喜。是一把乌黑小巧的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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