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情深易冷 > 114 只喜欢这一个

  我眼圈发潮,缓缓走到他身边,想起我被彭铮带去调查兽药店的案子,出来之后去百乐对面找他,他从里面出来,面对面却举着手机与我说话。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心情显得是那么惊喜和幸福。我吸吸鼻子,把手机给挂了,对他说:“这么近,电话费不花钱啊。”沈易还在笑,我问:“你怎么回来了?”他说:“我怕我不回来,你们家亲戚来往时又会说你闲话。”他居然想到了,我没忍住,笑了,眼泪也出来了,觉得这一刻太不真实。“哭什么,这么感动?”他伸手在我脸上擦了一下。我别扭的转过脸来,嘴硬的说:“哪有?风大,吹的。”“你怎么没穿外套就下来了?”他把花递给我,解了风衣把我揽过去,贴近他的身体裹了裹,边往楼上走。我贴在他的怀里,感觉与他的身体接触的地方一片火热,暖的要把人灼伤。手里的花束不是艳丽的玫瑰,而是一束简简单单,干净素雅的雏菊,在边上有一只白色的小熊。我微微仰头问沈易:“你怎么想起送我花了?玩儿浪漫?”沈易特别没情调的反问我:“打折行不行?”“你这人真讨厌!”说完刚好走到门口,我从他怀里跑了出来,抱着花躲进了门里。我爸妈看到沈易都愣了一下,沈易把衣服挂起来,进来跟他们打招呼,“爸,妈。”我爸妈反应过来,也没问他什么,看我抱着花就什么都明白似的,让他进门来坐下,还去下饺子给他吃。我开始还担心沈易吃不下,可他那晚很给面子吃得很香,用行动满足了我妈的成就感。我爸妈去烧了柱平安香,我陪沈易坐在桌前,看他吃了满满一盘,用手肘推推我,“去帮我倒杯水。”我递给他,笑着说:“表现这么好?”他松松领带,扫了我一眼,“真饿了,晚上上了香没等开席就往回赶,这一天忙的什么都没吃。”我歪头托着脑袋,“真可怜,再来一盘?”“不了。”他站起来,“去看看乐乐。”十二点半,外面的烟火齐齐炸开,照得屋子里更亮。沈易抱着孩子在摆弄他的小手,电视里也响起了那首收尾的歌,李谷一在缓缓地领唱:难忘今宵,难忘今宵,不论天涯与海角……一切美得不像话。我倚在沈易肩膀上,问他:“明年,我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吗?”乐乐已经睡着,沈易把电视关了,用含着些悲凉的眼神看着我,淡声对我说:“乔绫,你太贪心了。”我扬起嘴角,翻坐起来,“没情调,这种环境下就不能撒个小谎?”沈易变得很严肃,垂目道:“我说过不会骗你。”“适当的时机善意的欺骗会让人开心。”我说:“也会促进两个人的感情。”“不需要。”他的声音冷得没有一丝温度,我们三个人凑在一起的画面也消失了一开始的温暖,他的眸光落下来,让我如坠冰窟。“咦,姐,姐夫,你们干嘛呢?”乔煜从门外进来,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僵持,他手里拿着个小灯笼,用大红的纸包起来的,里面放着一个小小的灯泡,不算很亮,很简单,打出光却很漂亮。乔煜把它放在桌上,给我们讲说:“好看吧,这是小晗亲手做了送给我的。”他往沙发上一仰,长吁一口气,“有个心灵手巧又懂事又不黏人又漂亮的女朋友,真好。”“形容词太多了。”我说。“不多啊。”乔煜矫情的感慨,“把世界上所有最好的形容词,全放她身上都不够。”“你们家人还真是多情种。”沈易忽的冒出一句来。乔煜鼓鼓脸,说:“我怎么听不出这是夸还是贬。”“肯定是贬。”我说。乔煜就坐起来反驳他,“做人嘛,多情总比无情好。对她,我还怎么样都嫌少呢。”沈易没接话,把孩子放到卧室里让他睡。这一夜说是守岁,其实大家半夜就都睡着了,第二天沈易跟着我去墓园给我爷爷他们扫扫墓,拜祭一下,回来我爸妈一人给了一个红包,爸妈又带着我们去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家里,一直转悠了好几天,我们都这么大了,但是是新婚第一次登门,还收了不少红包,沈易上交,全给了我。小区里的人见到沈易每天陪着我们到处走,看他人还不错,待人也谦逊有礼,流言蜚语少了很多,大家都对他很熟了的样子。有天我找不到他,转了一大圈,最后在公园的石台子上,发现他在跟一堆老人下棋,被围在中间,轻轻松松的赢了菜鸟老头,险胜了老鸟高手,最后惜败给我爸。我爸在那些人的眼里,地位蹭的就提高了。陈锐不断地给他打电话催,他每次接了听不完就挂,半点面子都不给。我自私的希望他能多留一天,就偷偷地教乐乐叫爸爸,可他太小了,只能含含糊糊发出一些听不懂的音节。拜年的电话很多,但收到祝福总是会让人愉悦,即使是不太熟的朋友群发的短信,我也会给他回一条新年快乐。沈易烦这些,就把手机关了,开机的时候响个不停,我一看,倒吸了口气,上百条未读短信和未接电话,他要是都接了,这得到什么时候啊。他现在两部手机随身带着,一个存的是客户老板,一个是百乐那帮人,据赵嘉齐说上面连扫地大妈的号码都有,不知道干嘛用。他翻了翻通讯录,最后只给赵嘉齐回了一条。我后来还看到了苏娜的,情真意切的写了得有五百多字,发了好几条。他连看都没看,就让我帮他全删了。这天我心血来潮,说跟沈易出去逛逛,把他带到了我们的母校,值班门卫大爷还认识我呢,我那时候参加过一些小比赛,拿过点奖,学校宿舍楼前面的展示栏好几年没换了,现在还贴着我的照片。大爷已经不认识沈易了,他那时其实各方面都比我强,但他够低调,也不跟别人争什么,还不爱与人交朋友,一直过得很淡,让人印象深不起来。如果不是初中开学时他带错路陈灿的追杀,我恐怕过多久都不会认识这个男孩儿。“变了。”他揣着口袋很怕冷似的跟我在走廊上逛着。我看着眼前的一切,是变了很多,却又好像什么都没变,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我们在那片操场上跑圈做操的情景,看到礼堂里我和沈易并肩念稿子的情景,看到陈灿趴在墙头拉我逃课的样子。“你还记得这儿吗?”我指着篮球场的架子,“那时候你跟黄建清打架,在这儿差点把他弄成脑震荡。”沈易蹙了蹙眉,“有吗?”“你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失望的那目光挪开,“你还记了个过呢。”我们接着往前走,每一个地方都去过,我们以前待过的班,坐过的位置,我还在黑板上值日生那里,写上了我们两个的名字。还有高考后大家离校时,老师在黑板上写的那几个字,青春,再见。未来,你好。沈易的眼神越来越涣散,等我们从学校出来,他表情变得像个木偶,只对我说:“有点印象吧。”我怀疑他脑袋是不是受过伤,可很多事他又耿耿于怀记得清清楚楚,也许解释起来,只能说他对这些并不在乎。校门口的小吃店果然拆了,变成了文具店,我想吃还没吃成的东西,再也没有了机会去尝。好在拐个弯就到的小吃街还在,我们从头逛到尾,我吃的肚子滚圆,心里爽快,在沈易嘴里塞了一个鱼丸,说:“还在自己的家乡好,b市再繁华,也没有这里的感情深。以后等我死了,就在后山上挖个坑种棵树,让他在那生根,永远也不离开。”“别说胡话!”他定定神,转过来看着我,有些严厉,“别跟我提什么死不死的,大过年的,你烦不烦。”我一口没咽下去,噎住了,难受的拍着他的肩膀。他嫌弃的看了我一眼,去买了杯饮料,急急的递到我嘴边,我咬住吸管使劲儿喝了一大口,冲下去缓了过来,埋怨他道:“人都有旦夕祸福,生老病死,你这么激动干嘛,害我……”“闭嘴!”他把饮料塞到我手里,过了一会儿,转过来问我:“你很喜欢这里?”我终于能说话,咬一口手上的肉串,小声的说:“当然啊,你不是也在这儿住过吗?对这儿没感情?”想到他家住的地方,离这不远,就问:“你回去看看吗?就几步路。”沈易冷血的摇头,“没什么好看的,一栋已经属于别人的房子而已,我不会对那种东西产生感情。”“你太冷了。”我说:“对一些人来说,一块石头也是有感情的。”沈易默了默,说:“我只是不喜欢那个地方。”“那你喜欢什么?”我把手里的烤红薯抱着取暖,歪头等着他的回答。沈易没回答,我就把红薯剥了剥,递给了他,“我吃不下了,你吃吧。”他接过去盯着看了一会儿,咬了一口边往前走边挥了挥红薯,说:“喜欢这个。”我拉住他的衣角,“那再给你买几个。”我正要去小摊前,他勾住我的脖子,把我拽回去,说:“只喜欢这一个。”我觉得他在耍我,伸过头去啊呜咬掉了一大块,结果被烫的差点吐出来,仰着脖子直吸气。短暂的平静过了,正月初八那天我们回到了b市,这地方过年比l市热闹多了,百乐开业,鞭炮放了一大堆,沈易跟陈锐和袁颢站在一起,我在人群中看着他,当视线对在一起时,他微微颔首,让我心里泛起一阵涟漪。陈灿说,总有一个人,会在一个意想不到的瞬间让你心动,自此无法自拔,甘心沉沦。我想,沈易他一定是那个人,而从他举手投足间,我亦看到了无数心动的理由。无法自拔,甘心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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