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史上第一名媛 > 156.吃干抹净小鲜肉

  “你怕了?”

  秦骁不答反问,一双乌艳艳的眸子不动声色地盯着岳沉星,神色却是极清闲的。し这个男人,你无论什么时候看过去,都会发现他冷如月光朦胧中的远山——清艳绝伦,却也沉稳得让人安心。

  许多人觉得岳沉星极稳,是个可托付重任的狠角儿!可每次被人夸奖自己冷静从容的时候,岳沉星都想让他们去看看秦骁!

  什么是稳?

  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厄难当于头,亦矢志不渝。

  这才是稳。

  岳沉星的稳,来源于强大的自信。

  而秦骁的稳,却是深不可测的计谋,沉不见底,让人心颤——

  他能在你心中打鼓,并无任何把握的时候,稳稳的推算出这件事的后续走向和未来。别人和岳沉星说,咱们干一票大的,去调戏亚伯家族的哥们吧——岳沉星绝壁以为你脑子进水了。

  可这人若是秦骁——

  岳沉星发现,自己根本不怀疑这件事成功的可能有多少——

  他就是知道,秦骁一定能做到。

  **

  洛采冬,一个年过四十岁的女人。

  岁月似乎格外优待于她,站在她的面前,从她的容貌、气质、肢体语言中,你根本猜不出她的年岁。

  每次她温和地用一口标准的英文,和过来搭讪的意大利青年解释“我已经四十三岁”的时候,收获得永远是一阵不可思议的惊呼。

  “不可能!亲爱的女士,您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

  这个时候,阿德就会充满醋意地过来,霸道地揽住她的腰肢,在这群孩子的面前,她一个火辣辣的吻。

  阿德就是亚伯家族的长子。

  和一般的外国人不同,阿德的长相并不会显老,也没有到四十岁脸上就开始爬满细碎的抬头纹。

  他长得很年轻,看起来比洛采冬不过大个几岁。

  而且细细的眼角纹,不仅不会让他看起来太老,反而充满了成熟睿智的魅力。

  阿德有西方男人的绅士风度,同时也兼具了东方男人的细心体贴。任谁看见了,都会毫不吝啬的称赞一句:“这真是个魅力迷人的大叔。”

  这样的男人,无疑是很勾小姑娘的欢心。

  可是他就像是中了毒似的,为他的太太洛采冬疯狂着——

  在结婚以来的十五年里,即便是胆大的小姑娘脱光了站在他的眼前,他也不会为对方心动。

  洛采冬曾经挑高了细眉,淡道:“你这样不近人情,会让人觉得你是不是erectiledysfunction不举患者。”

  可回应她的,却是阿德疯狂的亲吻,和一遍遍无休止的索求。

  ……

  旁人很难想象,这么一对男俊女美看起来很般配的夫妻,居然是姐弟恋。

  阿德比洛采冬小五岁。

  在不知情的外人眼中,洛采冬真是走了大好的运气,在二十八岁的时候,吃到了不过刚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小鲜肉——阿德。

  这对姐弟恋从一开始,并不被人看好。

  阿德太优秀了。

  洛采冬虽然是一个容貌极美的东方女子,可是大家打从见到她开始,就听阿德说,“我太太的身体并不是很好,请大家不要打扰她。”

  相处了一阵子——

  发现果然是哎!

  动不动就有几个白大褂的医生护士,匆匆忙忙地带着医药箱过来给洛采冬治病。

  什么病?

  不知道。

  不过医生总这么来,洛采冬的身体这么差,很费钱啊!

  都说洛采冬根本配不上阿德。

  可阿德不介意。

  甚至于,谁说洛采冬的坏话,他就和谁翻脸。

  所以后来,大家都在瞎操心,认为洛采冬上辈子积了天大的福分,这才能得到阿德这样优秀的男孩子的真心。

  这辈子咱们就别干其他事了,专门做好人好事,积攒人品值,没准下辈子能吃小鲜肉呢!

  ……

  那时,是阿德刚刚卸下亚伯家族长子重担的日子。

  那时,是阿德决定和心爱的女人过正常人生活的时候。

  阿德和洛采冬几乎每三个月,就换一个住处。

  可是那次。

  他们到了d国某个风景怡人的小镇。那个小镇,有清风拂面的傍晚,遍目葱绿的大自然,**的小房子安宁平静——

  洛采冬破天荒地,居然很喜欢这儿。

  于是。

  阿德便温柔地摸着她的脸,说:“亲爱的,你喜欢,我们就不走了,在这儿住着了。”

  ……

  在邻居的眼中,绿公寓的女主人体弱多病,很少出门,他们做了三年的邻居,却很少见到女主人的容貌。他们只是听说,那个神秘美丽的女主人是东方人,有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很聪明。

  而男主人呢?那是个英俊过分的青年,小镇上百分之八十的少女对这么俊俏又温和的青年很有好感。

  阿德文质彬彬,古道热肠,很讨人喜欢!最重要的,听说他还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

  小镇上的人们喜欢有学问的读书人,对他的印象好极了。

  然而。

  当了三年邻居,从没有人想过,这么一个简单、温和的青年,竟然是全世界最大军火商生杀予夺冷酷绝情的长子。

  ……

  不被看好的恋情,终是热烈缠绵地发展下去了。

  ……

  没有人知道两人私底下相处模式是怎样的。

  他们看到的表面——

  永远是阿德宠着洛采冬。把她当成需要照顾的小宝宝,生怕她冷着、生怕她热着、怕她饿了、也怕她撑了……

  洛采冬只要说,她想吃九五城的焦圈、豆汁,阿德绝对是大半夜的跑遍附近所有的唐人街,就为找到这一份口味。

  洛采冬说想念九五城自己住过的小楼,阿得连夜找工匠一砖一瓦地就算一晚上盖不起来,也要让画师画出来,慰藉她的思乡之情。

  洛采冬说今天我不想在房间里看见你,阿德就能在大冬天的在院子里面搭起帐篷,一个人住外面。

  ……

  可是就算是这样的宠,洛采冬依然不知足。

  听他们住着的小镇邻居说,那么病弱的女人,骂起人来却是重字儿都不带,经常手上抓到什么就往阿德的脑袋上砸过去。

  有人就亲眼看见洛采冬把阿德的脑门砸出一个窟窿。

  血汩汩的往下流。

  阿德不仅不生气,反而抱着她,温柔的哄着她:“宝宝乖,要好好吃饭,不然身体好不起来的。”

  那语气肉麻的,足够让人起一层鸡皮疙瘩。

  别人怎么想,是别人的事儿。

  洛采冬的脸都黑了。

  全镇的女孩都在骂洛采冬,觉得这样的女人配阿德,简直是糟蹋了无所不能的阿德。

  有人甚至在日记本上写:“如果我是阿德的妻子,我会天天宠着他,爱着他,让他做天底下最快活的男人。”

  可惜。阿德的眼里从看不到那些女孩。

  所以。女孩们的日记永远只是日记,她们对阿德的遐想,也只能在梦里yy一下。

  ……

  在外人眼里,结婚十五年以来,阿德几乎从忤逆过洛采冬的意思。

  可谁也不知道,两人的相处模式,永远比外人看见的,更添几分惊心动魄——

  一个对你温柔宠溺到骨子里的男人——

  同时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饿狼。

  ……

  结婚前三年,两人的相处方式永远是冷战,冷战,继续冷战。

  结婚三年后,洛采冬学乖了,会温言软语地放低身段,费尽心思地讨好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男人。

  那段日子,是阿德最开心的日子,每天幸福地像要飞了起来。

  可每次,洛采冬讨好的目的,永远只有一个——

  回国。

  “不行,你提什么要求都可以,唯独不可以回国。”额头静静地抵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阿德蔚蓝色的眼中有暗沉的隐忍。

  “我可以带你回国去看我的父母……”

  “不可以。”

  “难道你不想得到我家人的认同?”

  “我们现在这样很好。”

  “阿德,你知道我很爱很爱你的,所以才想让你和我的家人们接触。”

  “我不奢求你很爱很爱我,只要是一点点,哪怕只有头发丝儿那么一点点,我都愿意。”

  “阿德……”

  “亲爱的,你什么都不用说了,除了这个要求,你任何的心愿我都能满足你。”用力地稳住心爱女人的唇,阿德眼中是无尽的恐惧。

  再后来,洛采冬知道讨好不了他,也懒得做无用功了。

  他们的相处模式又成为了结婚时候的冷战阶段。

  “我要回国。”冷眼,淡道。

  “亲爱的,我送你的郁金香胸针,那个设计是法国最知名的珠宝设计师亲手制作的作品,你喜欢吗?”

  “我想我女儿了。”沉默半晌,继续说道。

  “亲爱的,你晚上一直没吃什么……是新来的厨师的手艺不好吗?我明天就换厨师。”

  “我不叫亲爱的。”冷眼,继续生冷地拒绝男人的靠近。

  “采冬……”阿德可怜兮兮的叫了一声。

  “我不叫采东。”

  “阿洛……”

  “我任欢活了三十多年,从来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任欢这个名字跟了我三十多年,恐怕也要一辈子跟到我死的那一天。阿德,不是我说你,你有意思吗?用这样的手段囚禁一个不喜欢你的‘老’女人……你还年轻,有自己的人生,有自己的未来……你是亚伯家族的长子,为个女人丢弃家族,你可真够有出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