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小人物闯荡大都市 > 第三十八章:我吃土豆,你吃鸡

  “哥们。。。”被叫醒的蓝宇迷迷糊糊的看到床边坐着上铺的室友马远方。

  蓝宇揉了揉眼,随口道,“下班啦。”

  “哥们,这两天跑哪了,也不回宿舍。”马远方问道。

  蓝宇拿不定注意,犹豫着慕菱霜的事应不应该告诉他,和慕菱霜接触的这两天,蓝宇发现慕菱霜表面清冷,实则心善可人,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瞧不起人的姿态,可是慕菱霜终究与他们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人。

  如实相告马远方,只会更添烦恼,心生憧憬,不告诉他,蓝宇心里有觉得过意不去,考虑许久,蓝宇决定先隐瞒马远方,等过段日子他的心境平稳后,再慢慢告诉他。

  蓝宇从被窝里起身,道,“这两天生病了,在医院里输液呢。”

  “哦,原来这样啊,怎么也不告诉哥们,俺也好帮帮忙啊,俺钱是没有,但是有力气啊,端茶倒水这些小事还是没问题的。”马远方带着有些责怪的口气。

  马远方平淡的话语却让蓝宇感受到真诚,这才是真正的朋友,无须废话,遇到麻烦,总能不假思索的站出来,哪怕只能尽到微乎其微的帮助。

  “都过去了,现在不是好了吗。”蓝宇笑道。

  马远方从蓝宇的面色中看出确无大碍,说道,“哥们大病初愈,咱们出去大吃一顿,俺昨天的彩票中奖了,正好有钱请客。”

  蓝宇微微一愣,“中奖中多少啊”

  马远方霸气的伸出一个剪刀手,蓝宇道,“两千”

  马远方摇头,“两百”

  蓝宇翻了翻白眼,靠,得亏没说两万。。。

  “吃什么”

  “当然是大盘鸡”

  提起大盘鸡,蓝宇也是口水直流,记得第一次被马远方拉着去吃大盘鸡,那种味道当真回味无穷,有爽滑麻辣的鸡肉和软糯甜润的土豆,辣中有香,粗中带细,又麻又辣,最主要的是经济实惠,蓝宇两人一个小份大盘鸡足以。

  蓝宇和马远方一般会在每个月发工资后吃上一次,每次的大盘鸡马远方主吃鸡肉,蓝宇主吃土豆,最后加上一碗烩面,憨爽无穷。

  “宋师傅,来份小盘鸡,老口味。”蓝宇和马远方来到一家名为小宋饭店的餐馆后,马远方口气老练的喊道。

  小宋饭店面积不算大,也不算小,中规中矩,蓝宇和马远方第一次来小宋饭店是在马远方刚进富一代工厂,入住到蓝宇那个宿舍的头一个周末,周末那天宿舍的室友都外出娱乐了,唯有蓝宇躺在床上拿着本厚厚的小说专注的阅读。

  马远方刚来宿舍,或许是为了更好的融入到宿舍,或许是宿舍只有他们两人,总之,马远方非要拉着蓝宇出去吃饭,当时的蓝宇很少和别人一起出去吃饭,连连拒绝,可耐不过马远方的热情,最终还是被马远方拽着走出宿舍,而两人第一次吃饭的地方就是这个小宋饭店,两人的友谊也是从这里开始。

  小宋饭店的师傅兼老板长得肥头大耳,跟所有厨师拥有同样的相貌,不过鼻子下面总喜欢留着一排胡子,两人来到小宋饭店,老板一开口,马远方从口音中听出老板也是老家人,一来二往的也就熟络起来,老板姓宋,两人就一直管老板叫宋师傅。

  大概是他乡遇故知的原因,也或许是经常光顾的原因,蓝宇和马远方每次的小盘鸡分量做的和大盘鸡差不了多少,这也是两人每次吃大盘鸡都来小宋饭店的原因之一。

  “哥们,这次你大病初愈,可不能只吃土豆了,多吃点肉,每次肉都被俺吃了,怪不好意思的。”此时刚刚下班没多久,饭店的顾客寥寥无几,不大会,热腾腾的大盘鸡已经上桌。

  “我不爱吃肉,你是知道的,还是老规矩,我吃土豆,你吃鸡。”蓝宇拒绝道,久不吃肉已经成为习惯,别说多吃点,少吃点都未必愿意。

  马远方有些不高兴的道,“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不行,我吃肉会吐的,土豆跟肉差不了多少。”蓝宇摇头笑道。

  “好吧,哥们你这毛病真不行,有句话说的好,能吃是福,哥们你就属于那种没口福的人。”马远方说道。

  蓝宇笑而不语,夹起一块土豆填进嘴里。

  两人吃到一半时,外边突然热闹起来,从饭店门口可以看到许多人都在朝一个方向跑去,顿时吸引了蓝宇两人,蓝宇神识散发出去,听到有人说,“打人了,走走,去看热闹。”

  小宋饭店在一条不太长也不算宽的街道里,整条街道布局相对杂乱,不仅有饭店,还有小卖铺,手机店等等各种乱七八糟的小店,像这种打架的事时常发生,不算什么稀罕事,但人的天性注定喜欢凑热闹,打架这种事绝对算得上热闹有趣的事情之一,每每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总能吸引众多路人的眼球。

  一看有热闹,马远方有些坐不住了,“哥们,去看看啊。”

  打架的位置稍微有些远,不再蓝宇的神识范围内,就算没有看到,这种小打小闹,对现在的蓝宇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热闹,死人都见识了,这点小架还能被他看在眼里吗,蓝宇筷子都没放下,一边吃着一边含糊着道,“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打架吗。”

  “你不去,我自己去了。”马远方兴奋的起身蹿出饭店。

  蓝宇对着马远方的背影摇摇头,和宋师傅打个招呼,起身跟了上去。

  刚走出饭店门口,蓝宇已经看到一堆人聚集在离小宋饭店二十多米的地方,目测不少于百人,走近一段距离,蓝宇看到了人群围成了一个稍微大的圈,圈的中间有个年龄不一的青年人,从穿着和头发颜色以及粗鄙的言谈举止,不难看出几人多半是小混混,个小混混正在对着一个穿着富一代工厂工衣外套的少年拳加相加,骂骂咧咧。

  “这么多人打一个人,都没人管吗。”

  “谁敢管,这些人是附近道上的混混,经常在这一片欺负人。”

  “原来是黑社会啊,难怪这么嚣张。”

  “。。。”

  蓝宇听到有些人在小声交谈,也明白了这几个青年人的来历。

  那个被围殴的富一代员工护住脑袋蜷缩着身体,几个小混混你一脚我一脚的,丝毫没有因为周围人群的目光而放缓动作,很像在表演节目一般,望眼看去,几人叼着烟卷,神情淡然,还真有几分谈笑风生的样子。

  蓝宇看得有些不忍,小时候自己不也经常被人这般欺辱吗,感同身受的蓝宇准备出手时,远处传来警车鸣笛的声音。

  “滴呜滴呜~”

  那些混混听到后,淡然的神情夹杂着几分恐惧,对着人群大吼。

  “谁他妈的报警,找死是吧。”

  放下句狠话,几人撞开人群,从一条小道逃之夭夭,动作娴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