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水墨仙侠传之何夕墨 > 第三十一章 重返墨家镇

  进得道观的客堂,众仙依序而坐。煦日道长作为主人,坐在了正对门的正座,正座两旁,分左右依次坐着悯天上仙、忘我上仙、悯地上仙、乐天上仙、李剪瞳等人,其他仙友则在两侧后方依次入座。

  何夕墨跟着悯天上仙坐在他旁边,与和悯地上仙坐在一起却正好挨着他的水妍妍一边打闹玩耍,一边自己吃着零食。

  席间,众仙谈笑风生,共同庆祝抗击妖魔大胜,好不热闹。因为经历过一场大战,很多人都有劫后余生之感,很多师兄弟们都相拥而庆,他们一边纵情高歌,饮酒作乐,一边商议着六界要事。

  何夕墨也跟着喝了一点酒,有点微醉,但不知为何他心中多了一份莫名的情绪,看着那些如同亲人般相拥庆祝的人儿,他忽地想念起收养自己的婆婆。

  在酒精的刺激下,他想起那些艰苦的日子,何夕墨心中涌起了一阵莫名的悲伤和伤感自己好长时间都没有梦到墨婆婆了算起来,再过五日,就是墨婆婆的忌日了他的眼睛忽然湿润了起来。

  水妍妍见了,便轻轻地推推他,柔声问道:“夕墨哥哥,你怎么了”

  “我我想墨婆婆了”何夕墨苦着脸说道。

  “那就回去看看吧”水妍妍忽地想起,自己曾听悯地上仙和悯天掌尊谈话时说起过,何夕墨从小就是孤儿,被墨家镇的墨婆婆从河边捡了回来,一直艰苦地养着他。但是,等到何夕墨八岁的时候,墨婆婆就生病去世了,何夕墨一个人在墨家镇漂泊了很多年,一直到遇见李剪瞳和悯天掌尊,他都是一个人。

  这时,悯天上仙敬酒回来,他见何夕墨闷闷不乐的样子,得知原因,亲和地说道:“小墨,没关系,我让你二师兄带你回墨家镇去看看,正好给墨婆婆扫扫墓”

  何夕墨听了,忽地开心起来,拉着悯天上仙的手笑着说道:“真的吗师父你真的是太好了”

  古城,墨家镇。

  这个小镇在远山,远山在千里外,千里外是何夕墨对墨家镇的牵挂。

  何夕墨又回到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小镇,一个到处长着古老樟树的地方,算起来,他已经离开一年多了

  这里的每一颗樟树和这里的每一个人,他都非常熟悉。只是,他虽然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却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人,算起来,只有三个而已。

  因为他虽然在这里长大,却是一个浪子,他没有根,或者说,他的根原本就不在这里。

  很多人对自己一岁之前的事情不会记得,但是不知为何,何夕墨的记忆却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他的童年,从襁褓之时开始,似乎就是很多很多噩梦组成的片段而已。

  直到他遇到了墨婆婆。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尽管过得清苦,但他是快乐的,因为她特别护着他,比一般的老人护着自己的孙子还用心,他们两人就这样相依为命,过了八年。

  可惜,墨家镇还在,墨婆婆却早已经不在了,正是那句物是人非事事休

  可以说,墨婆婆是很少的几个能让何夕墨依恋的人儿。但是,他今天要找的却不是墨婆婆,他已经去过墨婆婆的墓地。他还要先找一个他有点牵挂的人,一个女人。

  在墨家镇,一个叫做墨记面点的地方,现在生意正好,好得十多张桌子现在竟然只剩下了一张空桌子。

  这个面店其实最好吃的并不是面条,而是包子正宗的老字号墨家配方做出来的墨记包子店铺的老板的名字就叫做老板娘,大家都这么叫她,但并不代表她嫁过人,也不代表她真的就老。

  她不但不老,相反,她看上去还非常年轻,非常漂亮,简直和何夕墨小时候第一次见到她的的时候一样年轻,一样漂亮。

  她还是和以前一样,带着慵懒而看破红尘的眼神,时不时打开面店的第二层阁楼上的窗户,看着过往的行人,看着来了又走的客人。

  让她没想到的是,今天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一个她没想到还会再见到的人。

  这是一个十四五的少年,穿着一身白衣,看上去精神焕发,却又带着一种玩世不恭的慵懒,这种慵懒和玩世不恭,和他的小小年纪极不相称。

  他进门,就坐在那张唯一的空桌子上,拽逼麻麻牛皮哄哄地大叫道:“我嚓,老板娘,给我来十个墨记正宗配方的大包子”这声音,说的这话,和他的一身白衣很不协调。

  年轻的店小二赶紧过来给他倒上茶,笑脸相迎着道:“这位小少爷,您先喝着茶,我这就去给你拿包子”

  “一边去”少年一边摸着耳垂,一边喝着茶,笑嘻嘻地说道:“我说小二,做小二的耳朵不好使可不是好习惯没听见我刚才说的话我是让老板娘给我上包子,不是叫你”

  小二心中一惊,却依然笑脸说道:“哎哟,这位小少爷,您是今天第一回来我们店吧,我们老板娘早在很多年前,就不会给客人亲自上包子了哪怕是镇里最显贵的朱员外来了,也得让我给他上包子,老板娘是面都不会露的”

  少年笑嘻嘻地道:“你们这规矩我还能不知道你还没来店里的时候,我就知道多少年了”他喝完杯中最后一口茶,慢悠悠地说道:“你去和老板娘说,一个还债的人来了听好了,不是小债,是一笔大大的债她听了,一定会来给我上包子的”

  小二虽然感觉奇怪,却也将信将疑,他轻轻地走上二楼去和老板娘说这事。

  不一会儿,一个风情款款的女子从楼上走了下来。

  她一走下来,店里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

  她走路的姿势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却不知为何,让人觉得她走路的样子很美,很难用语言形容。

  她穿着一身薄薄的淡蓝色轻纱,飘逸凉快却又刚好遮住所有该遮住的部位,连小脚都只露出了一小截,但是只需要露出这一小截小腿,便已经足够了,那是一种让人觉得刺眼的白色。恐怕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白皙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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