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快穿之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 第2章 one

  “铛铛铛”古老的吊钟声响起,提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晨光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洒在白色的大理石地面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金光。【】:3w.し

  这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早晨,太阳依旧从东方缓缓升起,谁也不会知道,昨天夜里房子的主人便换了一个,或者说是换了个灵魂。

  任昕也依旧如平常原主一样做好早餐,坐在桌边品尝着自己做的美味,只不过那个不时抽动的嘴角,透露着一些不同寻常,可以看出任昕正在整理着恶魔传给自己的剧情和原主的记忆。

  一个煎蛋搭配着小笼包和一杯热牛奶,你没有看错,这么任性的早餐相信也只有两位任昕可以接受,看来命运会为自己选择的这个身份,也不无道理。

  是否要问,为毛半夜来的时候不整理出来,偏偏选在吃饭的时候,任昕表示夜晚是用来睡觉的,不睡觉是对自己不负责的行为,吃饭的时候看个故事什么的多有情调啊。当然了,这都是借口,他只是昨晚没心情嘛。

  梳理好剧情的任昕表示,果然,昨晚睡觉的做法是如此的正确,这到底是什么剧情啊,什么鬼啊。

  但是他胃疼----看来吃饭的时候还是应该专心一点,下回再吃东西的时候不适合看这么刺激胃的故事,太减寿了。

  说说这个胃疼的故事吧,集合了狗血之精华的末世文。

  在很久很久以前......不好意思串台了。

  总结来说,女主是一名大学生,不仅漂亮,还单纯善良坚强温柔贴心,圣母白莲花,作为女主怎么会没有一个狗血的身世,她是个孤儿,八岁的时候被身为陈家管家收养,也就是男一家的管家,管家的老婆是做饭的阿姨,有时候会带着还是小孩的女主来别墅工作,所以男一和女主也算是青梅竹马了。

  你以为这就是真相么?错了你太天真了,从小见识到了太多美好而又得不到的东西,养成了她极度虚荣的心理,那些不属于她,却偏又想得到的东西,成就了她如今的模样。

  她就是个伪白莲花,所有的形容她的美好词汇,前面都要加一个伪字,才能表达出其真意。

  男一(对,没有看错,他只是个男一)就是陈家的少爷,有钱任性,心理扭曲,面冷心更冷,残忍毒辣。

  因为他从小长在国外,回来的时候很少,直到女主十八岁上大学,他二十六岁回国接手家住企业,两人的剧情才慢慢展开,相爱相杀,虐恋情深的演绎着你爱我时,我不爱你我爱她,你心灰意冷要跟别人时,我强取豪夺,你回心转意时,又搞出了个未婚妻来。

  期间还参杂着愿意帮女主养孩子的贴心男二,和女主抢男一的旧爱女配,在经过一系列的流产啊,车祸啊,陷害啊,癌症啊。以为这就结束了么?太天真了,就在男一女主快要he的时候,tmd世界末日来了。

  这时候就体现出了女主的作用。意外的拥有的空间不仅仅可以储存物品,更是能神奇的种植,而后女主又将她独特的“圣母白莲花”的气质凸显无余,吸引了一大帮优秀的男三四五六........。最后众男人共同拥有女主,幸福的生活下去-----------大结局np。

  看来这个世界女主是当之无愧的女主啊,而对于自己的身份,任昕只能表示呵呵了,他就是那个愿意养孩子的温柔男二。

  狗血的小说里最不缺的就是男二的狗血身世,什么父母都是s市有名的大学教授,因飞机失事不幸身亡,所以男二是个无父无母的高富帅,这样的配置是便于温柔体贴的男二可以在女主各种困难的时候,有能力解决麻烦,而男二的父母根本就没有出场的必要。

  而任昕现在正得益于这样的设定,就算自己再怎么变化,也不用担心有人发现,就算有人发现,也管不到。

  所幸让任昕有一点点欣慰的是,原主也叫任昕,不怕别人喊自己的时候反应不过来。

  二十七岁他不仅继承了父母容貌的优点,也继承了父母的事业,年纪轻轻就被留在了名牌大学,成为了出色的大学教授,主讲文学,并且是女主的大学老师。

  总体来说,男二就是个温柔,优雅,和蔼的暖男,唯一让人吐槽的地方,就是男二是个洁癖晚期的患者,只有对着女主才不会犯,也幸好有洁癖,只是跟女主拉拉小手,拥个抱什么的,至于亲吻什么的都没有。

  结合原主记忆来看,剧情已经走完了虐恋,该走情深的戏码了。距离末日也还有一周的时间了,你问为什么知道的这么准确?那是因为今天女主结婚,一个星期以后悲催的末日就来了。

  末日没有给炎热的夏季带来一丝凉爽,反而气温持续升高,达到了马路都能煎牛排的温度。

  本来男二今天应该黯然神伤,心爱的女人结婚了,但是作为一个温柔的人,他是不会让女主不开心的,既然女主希望他能到场,他是一定会去的,只说了一句祝福的话,就失魂落魄的走了,在路上不幸的出了点小车祸,住在医院里,幸好自己一个人住的是vip包间,还觉醒了水系异能,拼死才逃脱医院那个丧尸之地。

  而今天的任昕可不打算就这么简单的退场,他要隆重的抢戏呦,并且他还准备了大礼呦,这样才符合作为恶魔员工的设定。

  从厨房顺了一把水果刀,踱步回到房里,拿出昨晚和任昕一起出现的戒指和丹药,据说这个普普通通的黑色戒指可以储物,而丹药是增强灵魂力的,根据恶魔的提示,戒指要喝血,丹药要进肚,就是不知有什么副作用没有,照做就是了,至少现在的自己还有用不是么?!

  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别问为什么是无名指,因为别的都带不进去。拿出刀沿着戒指边沿割了一道口,保证让可爱的戒指喝的饱饱的,吸收了血液的戒指,呈现出了一圈暗红色的花纹,任昕觉得自己灵魂之中感受到了一个巨大的空间。

  随即把丹药放入口中,还没等任昕喝水下咽,丹药就化作一股热流进去腹中,渐渐地感觉到来自灵魂的满足感,舒服的任昕不自觉地□□出声,随着灵魂的不断壮大,精神力不受控制的溢出脑海,覆盖了卧室,慢慢的蔓延到整个屋子,就像三维图像一样清晰的呈现在脑中,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令人着迷。

  一不小心用精神力捕捉到了一只小飞虫,把它囚禁在里面,看着它拼命的挣扎,看来灵魂的壮大会让精神力增强,用这只小虫足足研究了两个个多小时,研直到感觉精神疲惫,才停下来。

  随即用所剩无几的精神力包裹着水果刀收进空间之中,又取出。收进。

  任昕自言自语?:“果然好用,真真是心随我动。”

  实验结束,还是要好好准备一下自己,毕竟今天可是要好好表现的时候。

  “时间不早了,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可不能错过了,看来要好好打扮一下自己了。”

  穿戴整齐,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或者说是自己现在的身体。一米八的身高,修长的身材,配着米色的西装,欣长优雅,温文而又自若,软软的咖啡色短发,搭在前额上,黑色的深邃眼眸,泛着沁人的水光,光洁白皙的脸庞上,镶嵌着浓密的剑眉,高挺发的鼻梁搭配着嘴角上翘的薄唇。

  温文尔雅大概就是形容他的,微微一笑就好像能把人腻死在他的目光之中。

  而此刻镜子之中的人却微微皱眉,眼神黯淡而又悲伤,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忧郁的气息,让人看了会有一种心疼的感觉。

  突然任昕冲着镜子邪气的一笑,哪里还有刚刚的忧郁:“看来,这种心碎的眼神去参加婚礼,在合适不过了。女主大人不知道你准备好接受我的礼物了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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