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匿名特工 > 第七章 路见不平

  女孩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放声哭喊,“别碰我,你们滚开!”

  “死丫头,给我老实点!”身后的两名男子的阴笑声变成怒骂。【】

  女孩被捂住了嘴,再不能说出话,但那手掌下低沉的呜咽,却如同一把利剑,插在秦朗心头,阵阵刺痛。

  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柔弱的姑娘家受人欺凌,秦朗胸口地那颗“公德心”暴跳了两下,发出抗议。于是,本不想趟浑水的他,停下了脚步,双手插袋,慢慢退回到两名男子身边。

  “哎,哥们……”秦朗伸手拍了拍其中一名男子的肩膀。

  男人满脸愠色地回过头,刚要破口大骂,忽然迎面砸来一枚硕大的拳头,在他眼前打出了一片金星,紧接着胸口一痛,整个人跌倒在台阶上。

  另一名男子反应过来,秦朗已经抓住了他的头,对着墙壁用力一磕,男子身形一颤,顿时抱头瘫坐在地。

  女孩子惊慌地躲在角落,定定地看着秦朗,她没想到他还会返身回来。

  打完人当然不能再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了。秦朗拉起女孩,顾不上询问她状况,快速向楼下跑去。

  眼睛青紫的男人艰难地爬起身,扯着另一人的胳膊,指着两人的背影大喊:“愣子,别******装死,快叫人,别叫他们跑了!”

  秦朗隐隐听到“叫人”两个字,心想这下还真的惹了事了,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

  一楼,老板娘正打着哈欠准备换班上楼睡觉,见秦朗拉着一年轻漂亮的姑娘焦急地跑下来,不禁逗骂道:“跑那么快干嘛?私奔赶车啊!小心别撞了老娘的财神爷!”

  秦朗来不及多解释,将房卡丢到桌上,留下一句:“老板娘,得罪了!”便快速夺门而出。

  毫不知情的老板娘并没把那句话放在心上,只是司空见惯地对着门口无声地笑了笑,拖着疲惫的身子转身上楼。

  抬头时,却见踢踢踏踏地跑下来一大堆人,双手叉腰,纳闷道:“今儿都怎么了?去抢钱啊!”

  为首的男子眼睛青紫,愤恨地登了老板娘一眼:“抢个屁钱,老子都被人打了,去砍人!”

  说罢,一队人声势浩荡地出了门。

  老板娘这才反应过来秦朗话里的意思,一巴掌拍到楼梯扶手上,柳叶眉紧蹙:“这个杀千刀的,看他相貌堂堂的,没想到这么不老实!老娘要是再年轻个十几二十岁,也能跟着他一起私奔!”

  “……”

  “阿嚏!”秦朗跑着跑着,忽然打了个喷嚏。如果老板娘的那后半句是当着他面讲出来的话,他保准会一口老血喷在她脸上。

  他停住脚步,揉了揉鼻子,站在马路上举目四望。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拉着陌生的姑娘……

  这样的事情大多是出现在某些青春小说里的,里面的男主人公喜欢率性而为,不喜被现实束缚。故事虽令人神往,但发生在现实中,却让人觉得挺疯狂的。

  很快,又一个问题摆在了秦朗眼前:不认路该怎么办?他把视线转向身后的女孩。

  女孩抹干净了眼泪,羞怯地把手从秦朗的掌中抽出来,“谢谢你啊。”

  “不用客气,我也是看不下去了,才对他们动手的。”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你从哪来?”

  “s市。路过这里。”秦朗风轻云淡地说着,话里似乎带着“惹完事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的意味。

  两人刚说了几句话,就见对面街道上成群结对的人影朝这边跑了过来,每个人手里都拎着明晃晃的铁器。

  为首的男子一边跑,一边骂着:“给我逮住那小子,妈的,太岁头上动土,抓住就往死里打!”

  秦朗一惊,拉起女孩便要往一条巷子里跑。

  “为什么要进这里?!”女孩努力往反方向拉秦朗,“里面是死胡同啊!”

  “你怎么不早说!”秦朗赶紧掉转方向。

  两人沿着马路,跑过两条长街。

  “不行了,我跑不动了。”女孩有些体力不支,拉了拉秦朗的衣角,有瘫坐在地的架势。

  秦朗见状,赶紧扶住她,眼睛快速转动,越过往来的行人和车流,看到不远处有家商场,顿时计上心头,“有办法了。”

  他拉着女孩,挤进人流里,专门从人多的地方走,后面那么多的人,想要追上他们难度就大了很多。

  两人进了商场,秦朗把女孩推进电梯里,“我去引开他们,你先上楼,等下自己找机会逃脱!”

  女孩重重的点了点头,“你小心啊!”话音落下时,秦朗已经转身走出去很远,女孩忧心忡忡地看着电梯门在眼前缓缓闭合,将两个世界隔开。

  “引火烧身”这个词秦朗还是能正确读懂意思的。

  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女孩捅了娄子,可他并不后悔。人的一生可能会面临很多选择,但是只要自己不后悔,怎样的结果都不是重点。对得起内心真实的想法,才算真正的活过,以前秦朗和很多心理患者讲过这个道理。

  危险总是有的,但是他心里的热血已经将恐惧感焚烧殆尽了。

  站在大厅中央,看着外面的人蜂拥而入时,秦朗忽然想:“命运是公平的,我失去了一些东西,它肯定会还给我一些东西或者找回那些东西的机会,所以这条命,在我查明真相前,谁也夺不走!”

  秦朗面无表情地活动着脚踝,待几人到门口时,拔起腿来快步跑上商场电梯。

  后面一群胆大包天的社会青年举着棍棒,咋咋呼呼地闯进商场,丝毫不顾及公共治安。地方黑势力突然蜂拥而入,惊扰到了正在购物的顾客,楼下传来一阵拉长的女声尖叫,大厅里顿时乱作一团。

  秦朗俯身看了一眼爆头鼠窜的男男女女,对着为首的男子竖起了一根中指。

  非常挑衅的一个手势。

  “老子今天要死的,不要活的!”男子火冒三丈,当场发飙,从口袋里翻出一张信用卡,“谁宰了他,这里面的一百万就是谁的!”

  手下小弟一听这话,顿时呼喊起来,饿狼一般朝着秦朗狂扑过去。这下,“引火烧身”变成了“玩火**”。

  有人说这两个词根本没什么区别。其实,词意的本质是相同的,如果非要较真的话,只能说后者,“作”的成分更大。

  秦朗以为自己惹到了个混混,没想到惹到的居然是个有钱有势的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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