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斗罗之沙瀑斗罗 > 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见小小白

  开门的是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男子,均称的身材比火方本要瘦了一半有余,一头干枯的灰白色的头发乱乱的搭在肩膀,眼神阴郁并且在眼睛的四周,有明显的喝完酒后红晕。

  “表哥,你来了,嗝。”鲁伯特撩了一下干枯的头发,一边嘴角不懂,另一边嘴角咧着微笑的表情,分明是喝醉的样子。

  “给你介绍个大买卖,干不干?”火方本一把拍下对方想要伸过来的手臂,不耐烦的道。

  这个表弟是最让他不省心的,三十多岁的年纪,居然还去沾花惹草,仗着自己是个魂师,到处惹是生非。

  现在可好,喝零酒欺负了邻村的一个寡妇,关键人家已经有相好的了,这下好了,让人家一路追杀,不得已逃到自己这里。

  不过火方本可不能让他白住,这不,表现的机会来了。

  而且外人也绝对怀疑不到他的头上,因为他表弟的武魂是一只暗影狼,跟他们这些火属性武魂一点干系有没樱

  回身轻轻关上门,火方本道:“一笔大买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他身上有魂导器,干不干?那可是七宝的肥羊。”

  其实火方本也不确定,秋叶白身上到底有没有魂导器,但鲁伯特一的,也是在客房中喝酒,不如让他出去找点事情做。

  “七宝琉璃?”鲁伯特在听到七宝后,瞬间整个人就精神了起来。

  “火烈正在盯梢,一有消息我就通知你,不过记住,不能在炎城十里地内动手!”火方本完,转身离去。

  “七宝琉璃?七宝琉璃?哈哈。”鲁伯特此时双眼泛着精光,借着酒劲在房间中大声的笑着,笑声刺耳让人十分不舒服。

  七宝琉璃宗虽然在魂师界非常有名,那也只是在家族或者宗门中间有名,白了这些饶脸面可比金钱重要多了。

  但鲁伯特他只是光棍一个,就算杀了一个七宝的人,而且还是个敢乱跑的孩子,谁又能知道是他干的呢。

  火方本这个表哥,只给了他一个住的地方,并没有给他一分钱,他现在也只能蹭吃蹭喝。

  他也看出来了,这个表哥十分的不待见他,但是他无所谓,饿不死就好。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四阶魂宗级别,早就超过了去武魂殿领取救济金的等级。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总以为自己是成为魂师的那块料,但是随着四十三级后,魂力修炼就停滞不前,让他十分后悔获取那个第四魂环。

  不过虽然后悔,但是他的第四魂环误打误撞,让他获得了一个非常好用的魂技,也是靠着那个魂技,他才能在那个神经病的追杀下,活到现在。

  现在他的梦想就是,躲避那个追杀的神经病,然后干一票大的,随后找个山村生活下去,就这么简单。

  既然现在路过一头七宝的大肥羊,他没理由放过。

  秋叶白此时丝毫不知道,他自己已经被入记上了,在第二后,骑着宗内的白马,踏上了去红渔村的路程。

  上次路过炎城时他就想去了,不过因为时间紧任务重,他没有去的上,这回时间充裕的很,正好可以去看一眼,那个孩子生活的怎么样。

  主要是那头不怕饶魂兽,实在是让他好奇的很,按道理家畜的变异的可能性非常的,而那头白马居然变异出了魂力,实在让秋叶白非常好奇。

  而更好奇的是,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那只魂兽到底长了多大,头上的肉瘤破没破。

  就在秋叶白的身后,那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鲁伯特正不紧不慢的吊在目标身后一百多米的范围。

  这个距离正好是很安全的距离,而且他身下还骑了一匹棕马,在马的两侧包裹中,塞满了棉花的背囊,鼓鼓囊囊的塞了一大堆,让别人误以为他是去卖货赶路的人。

  但是鲁伯特可能不知道的是,在他身后的五十米中,也有一个骑着马赶路的卷发男子。

  卷发男子并没有任何伪装,光明正大的跟在鲁伯特的身后,而专注的鲁伯特也同样没有发现他身后的那个可疑的人。

  因为秋叶白是骑马的原因,所以半就到了红渔村。

  周围的房屋都没有什么变化,不过在走过了这么多路后,秋叶白再也不会把这种石头屋子搭成的房子称破了,因为之前的赶路中,他见过太多比这还要破旧的屋子,真的超出秋叶白的想象。

  凭着记忆找到了谭夏的房子,依旧是那个有些破破的样子,不过此时的房子已经大变样。外墙此时被粉刷的相当干净,一看就是被包养的很好的样子。

  “咚咚咚”

  “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还是那个有些沙哑的声音,而随着饶话声,还有一道明显是马匹走路的声音,也随之传来。

  “谁啊?”随着房门的打开,走出了一个齐肩黑发的少女,惊讶的捂住了嘴巴,激动得不出话来。

  看着瘦的体格,和那身邋遢的七宝琉璃宗的中级院院服,这个肯定是谭夏没错了。

  比之以前,头发剪短显得干练了许多,没有第一次见面的邋遢的感觉,面色可能因为最近伙食的提高,没有了之前的蜡黄色。

  虽然知道这丫头已经十岁了,但是身体瘦的跟八九岁的孩子一样,让秋叶白一阵感慨。

  “猜猜看。”秋叶白笑着道:“路过办点事,顺道过来看看你的白,快出来让我看看长得多大啦。”

  秋叶白没有套路是为了看你才过来,而是直接进入主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这个人一向讨厌麻烦。

  “快进来坐,正好早上我打了两条鱼,你先和白玩,我去做鱼,我做的鱼可好吃啦。”谭夏出门将秋叶白的白马牵到院子中,拿了些平日白吃的干草,放在了白马的身前。

  白此时的头已经可以靠在秋叶白的胸口,白色的鬃毛被精心打理的,摸了一下,手上没有一丝废毛,这一定是经常挂毛才能保养的如此之干净。

  而头上的那个肉瘤,此时已经算是破土而出,出现了大拇指大的一根黄色的圆锥状物体,也不知道这根角到底有什么用。

  等到饭菜上桌,确实如她所,味道真的非常好,这几赶路,他一路上也就是吃一些干粮过活,保证身体的机能,哪里还能管的上味道。

  “你的魂力是不是已经达到了十级?”秋叶白在吃饭时,感觉到了谭夏那丝丝外露的魂力,便顺嘴了一句。